法律分析:督察大队是有实权的,主要负责机关督察工作并领导下级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本级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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