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执行机关应通知决定机关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执行机关收到决定后立即执行并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符合条件时,执行机关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执行机关需及时宣布退还保证金决定,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领取。机关办理取保候审需申请并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涉及到具体的办理措施,是需要由当事人的取保保证人提交有关取保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到有关部门来进行认定,如果符合条件就是可以在交纳有关取保保证金的情况下执行取保。
拓展延伸
机关取保候审程序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是什么?
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要求和流程:首先,被侦查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机关应当依法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其次,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机关,接受监督和管理。同时,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共安全。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机关的监管要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接触特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总之,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执行机关应提前通知决定机关,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执行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如未违反相关法规,执行机关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应及时获悉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到银行领取。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时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