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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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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然而,不必要的费用不属于抚养费范围,如高额学费、赞助费、择校费、电脑手机、旅游和商业保险费用。对于大病和绝症的医疗费用,只有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才属于抚养费,其他费用父母只有道义上的责任,没有法律义务。父母未经同意的费用,不同意的一方可以不支付,由同意方支付。

法律分析

当然是可以的。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一)哪些属于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也就是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不属于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应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需注意的是这些费用还需必要,其他不必要的费用并不包括在抚养费的范围内。下面将具体列举说明。教育费方面,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孩子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孩子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以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生活费方面,也需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医疗费方面,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然而,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并不包括在抚养费范围内,如贵族学校的择校费用、赞助费、购买电脑手机等非必要支出以及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用。父母在支付抚养费时需根据法律规定,合理划定费用范围。同时,父母也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支持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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