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结案的案子如果发现有新的犯罪行为时,机关是可以再对犯罪嫌疑人重新拘留的。在刑事案件中,已经判决并生效的,只是已经由受理的案件本身结了案,并不表示与所审理的案件有关的案件全部结案,也不是表示不再追究其他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结案后,对于其他的违法犯罪人员,仍应该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仍然可以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对立案材料审查后的处理,是指机关、人民、人民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房屋被强拆不立案怎么办
(一)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向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提出,要求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机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