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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