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需要以下材料: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一、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有哪些类型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民间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民间借贷需要以下证据:
1、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需要提供债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律师获取债务人的户籍信息;
2、借款合同或借条等,一般借条应明确写明贷款金额、利息和还款期限;
3、借款人已将贷款交给债务人的凭证,如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等;
4、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记录,如短信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明不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