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等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使其可以开展经营业务,打官司也可以成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于其更好地参与民事生活,也有利于保护其成员和与其进行民事活动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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