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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诉讼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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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一、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怎么办?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对其资产清算后,让无法清算债务的,可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无财产清偿时,可追究法人、股东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及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清偿。

二、公司倒闭倒闭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限责任指的是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有限的。《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三、公司制产生债务纠纷股东有没责任

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2、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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