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向起诉需要缴纳诉讼费,但是在案件结束之后,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