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规范人民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十条人民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人民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第十二条人民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一系列的诉讼权利,如果对人民所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满意的,那么是可以提出申诉的,并且由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申诉。
一、取保候审不服到哪申诉
依据规定不服取保候审申诉的人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也应当会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