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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