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户口,一般有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取得开户籍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到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有三种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2、再婚后再迁;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