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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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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未足额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由公司直接要求其履行义务,当股东拒绝时,公司有权将其起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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