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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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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责任可能由建筑施工方、建筑发包方等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质量事故如果造成的损害严重,会构成犯罪,即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而如果犯罪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等,则构成单位犯罪。如果是个人导致,则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的责任人,承担刑罚的后果。工程质量事故是影响危害比较严重的事故,如果构成重大安全事故,则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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