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戚樱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必须出庭。但是,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高凯丛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孙哪民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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