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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能否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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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要回子女抚养权。会考虑双方协商情况以及一方患病、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包括受理案件、送达起诉书、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和最终判决宣告。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1、子女抚养权给男方后,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回子女抚养权: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要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起诉,有以下情形会准许变更抚养权: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③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抚养权纠纷案件;

2、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结语

离婚后,如果子女抚养权给了男方,女方仍有机会要回子女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向起诉。会考虑是否存在严重疾病、伤残、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情形,以及子女的意愿和另一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准许变更抚养权。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起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包括受理、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调查阶段、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步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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