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体区别是:
一、形成原因不同:养父母子女关系基于收养而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基于父母一方的再婚而成立。
二、义务不同:养女对养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除非解除收养关系。继女只对与其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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