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税

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税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主观:


一、一般纳税人如何缴纳
缴纳的具体流程:
1、准备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准备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整理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申报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办理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保存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不符合专用抵扣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令2008年第538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扣税凭证,是指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销售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专用抵扣首先要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次所用用途不是属于第十条的不得抵扣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