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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轻伤鉴定标准

来源:微智科技网

面部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

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法律依据:《人体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

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

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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