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伤残鉴定级别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以及受伤部位以及对以后劳动能力的影响等各个方面综合评定出来的。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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