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丢失离婚证的,应该先补领离婚证,然后再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手续,《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正常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所以离婚证丢了是不影响复婚的。
一、复婚程序是怎样的呢
复婚登记程序是: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复婚需不需要照片
复婚是不需要照片的。当事人复婚时,双方应持有以下证件和证明办理手续:
1、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
3、单位、居村委员会或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明。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的再婚申请,并在婚姻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取得结婚证之日起恢复夫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