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必须有名字。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有名合同的类型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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