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可以开专票。税务局不得向个人开专用;个人不得申请代开专用;个人销售贷物、提供 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申请代开专用,只能申请代开普通。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专用需要的资料如下: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申请代开专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公章。
4、专用章。
5、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税务需要的其他资料。开专用注意事项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对专用,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专用包括哪几种?
1、专用
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普通(含电子普通)
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
3、机动车销售统一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
综上所述,不可以.个体户不可以开专票。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专用需要保证各种资料齐全。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代开专用,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 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人, 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子代开专用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