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调查取证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保证书、等;
2、当事人嫖娼等,警方通常会介入,警方的记录将成为重要证据;
3、当事人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书面材料也是重要证据;
4、当事人双方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除书面证据外,短信和电子邮件应先公证,然后提交;
5、当事人照片、录音录像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