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自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是不予受理的。但是如果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是女方,则不受。特殊情况下,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可能、女方所生的子女系与他人通奸所生等情况,认为应当受理的,也可以受理。具体是否受理需要由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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