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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0天的冷静期过期没有去,算不算是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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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30天的冷静期过期没有去,算是作废。在我国,只有协议离婚才会有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一般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也就会解除婚姻关系。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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