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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后能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嘛?

来源:微智科技网

律师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依据法定情形辞职的,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如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欺诈、胁迫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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