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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