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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可否认定为损害赔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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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效力经双方签字即生效,经过人民确认后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该法律效力表现在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结束诉讼的效力、强制执行的效力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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