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为个人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