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 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第三次拍卖也能降价,如果按最低计算,第三次拍卖不得低于市场价或者评估价的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