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担保。不得为保证人的有:(1)机关法人(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一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九十一条 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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