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最多起诉两次才能离婚,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会判离。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不予受理。
2、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一、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二、如何让一次就判离婚
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都十分急切想要离婚,然而实践中,第一次开庭几乎都不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唯一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第一次开庭就能判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想要获得支持,就需要提供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
三、起诉离婚要几次到庭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开庭次数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会两次开庭来做出判离的裁决。但是,如果离婚诉讼的案件非常的复杂的话,可能一审过程当中就会开庭好几次。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而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