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要求员工上班可以投诉。
投诉用人单位的方法如下:
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4、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规定如下: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6、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予受理;
7、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的不予受理;
8、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的不予受理;
9、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的不予受理;
10、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对于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