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免费教育培训;2.免费就业创业服务;3.免税;4.免费金融服务。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
第五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