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房屋在其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房产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