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1)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录网上登记系统。
(2)打开申请变更登记栏。
(3)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如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4)上传其他应提交材料的图片材料。
(5)查阅网上回复信息。
(6)登记管理机关受理通过,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纸质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5、通知
通知已通过网上审核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6、发证
(1)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变更登记事项后的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7、公告
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2份。
2、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变更名称、举办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变更住所:《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5、变更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
6、变更经费来源:《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经费来源变更的批文。
7、变更开办资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注意事项:
1、表格的填写应当准确、规范、完整,打印后请有关领导签字盖章。
2、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所出具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