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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不接受报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

非法集资不接受报案的情形包括不属于受案机关管辖的、不具有犯罪事实的、不构成犯罪的等。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要求机关处理的,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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