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跨省抓人,不限刑事案件类型。办案单位可寻求当地机关配合。跨省抓捕需持介绍信、证及犯罪嫌疑人证件,无需专门申请。拘留证由副审批,逮捕证由审批。异地机关需通知、配合执行拘留、逮捕任务,只要手续合法,协作机关应予配合。
法律分析
可以跨省抓人。
只要是案件需要,办案单位的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抓违法犯罪行为人,不会分哪类刑事案件。
一般办案单位到异地抓捕违法犯罪行为人了,会寻求当地机关配合的。刑警跨省抓捕的案件肯定是刑事案件。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都要进行抓捕,不会分哪类刑事案件的。
如果要跨省抓捕,可以持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办案人员的证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证或逮捕证,到当地机关联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专门申请。
拘留证由分管副审批,逮捕证由当地审批。
机关执行异地逮捕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呢?
首先,执行拘留、逮捕任务的机关有通知义务,即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任务时,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
其次,异地机关有配合义务。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得到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前来执行拘留、逮捕任务的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
因此,外地来执行拘留、逮捕任务的机关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机关就应当及时予以配合。
拓展延伸
跨省抓捕:法律与实际操作的挑战
跨省抓捕存在着法律与实际操作的挑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跨越省份进行抓捕,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必须存在紧急情况,例如涉及重大刑事案件或在逃犯罪嫌疑人。其次,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并通知目标省份的机关。然而,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省份之间的司法管辖权和合作机制存在差异,跨省抓捕面临着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等问题。此外,法律也涉及到保护和法治原则的平衡,需要权衡权力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因此,跨省抓捕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实际操作和保护,以确保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平衡。
结语
跨省抓捕存在法律与实际操作的挑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在紧急情况下跨越省份进行抓捕,但需符合条件和程序。实际操作中,各省份之间的司法管辖权和合作机制差异导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问题。法律也涉及保护与法治原则的平衡。跨省抓捕需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实际操作和保护,确保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五十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