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余额的情况,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 住房贷款 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其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刑罚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存,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