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向债权人清偿?

《民法典》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向债权人清偿?

来源:微智科技网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分为一般和连带两种,若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连带责任承担责任。1. 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 保证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约定保证的方式。如果合同未约定,则按连带责任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