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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是普通共同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类,必要共同诉讼的标的是同一个;联系是都是共同诉讼,诉讼的一方当事人都是二人及二人以上。1、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 ,其诉讼的标的是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人民认为也可以合并审理而将其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宜于合并审理但需要分别裁判的诉 。2、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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