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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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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二、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一)成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二)成都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三、成都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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