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需提供转院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外地就诊需要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并携带相关文件到转诊医院就医,出院后到合管办报销。
法律分析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异地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原件;
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拓展延伸
河南省医保局推出新,提升异地就医报销服务
河南省医保局近期发布了一项新,旨在提升异地就医报销服务。根据这项,居民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更便捷的报销服务,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此举旨在解决居民异地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的繁琐手续和低报销比例的问题,提高居民的就医保障水平。新的实施将进一步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居民只需按规定提交相关医疗费用凭证和申请材料,即可享受更快捷、更便利的报销服务。这一的推出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异地就医报销服务,提升医保制度的覆盖面和实用性。
结语
河南省近期推出的新旨在提升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服务。居民只需按规定提交相关凭证和申请材料,即可享受更便捷的报销服务和更高的报销比例。新将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这一举措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便利和高效的异地就医报销服务,提升医保制度的实用性和覆盖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