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药店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向自己开店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办申请,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2、在领完许可证之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健康证;
3、作为一家药店,经营者还需要施行GSP认证,所谓的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店经营一切都需要按照GSP模式运作;
4、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而如果涉及医疗器械的话,则需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