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盖错了,可以写一个错误说明,证明此章无效,然后重新再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条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七条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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