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管局已开通个人信息采集功能,办事群众只需在“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登录,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就能随时在线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无需亲自到房产分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窗口办理。房产分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窗口现场办理的具体地址如下: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大厅2楼,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城南点,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南段2036
法律分析
成都市房管局已开通“个人信息采集”功能,办事群众只需在“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登录,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就能随时在线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无需亲自到房产分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窗口办理。
2、房产分中心房产信息查询窗口现场办理。具体地址如下: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大厅2楼,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城南点,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
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
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温江区海科大厦永和街7号;
双流区政务服务中心,双流区棠湖北路一段3号3楼;
郫都区政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郫都区和平街139号;
郫都区政务中心A区,郫都区东大街;
都江堰市政务服务中心,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
邛崃市政务服务中心,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
崇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
新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
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2楼,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
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蒲江县工业南路16号。
二、成都市户口最新购房资格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部园区
C类: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D类: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在相应区域买房,只需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天府新区(A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南区(B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高新南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C类区域户口可以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条件一:
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备注:
1、A类区域只能买A类区域、D类区域。
2、B类区域只能买B类区域、D类区域。
AB类区域是最严格的区域!不能买C类区域,但是可以买D类区域。
3、A类区域和B类区域不能互买。
4、C类区域可以买C类区域、D类区域,不能买A类区域或B,C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5、D类区域买D类区域,不能买A、B、C,D类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拓展延伸
根据成都市房产信息查询及办理指南,我们了解到成都市房产信息查询及办理主要包括房产中介服务、房产交易服务、房产租赁服务、房产抵押服务、房产评估服务、房产过户服务、房产纠纷处理、房产法律咨询等。同时,我们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要保护个人隐私,三是要遵循中介服务规范,四是房产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五是房产中介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六是房产中介服务实行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因此,在成都市房产信息查询及办理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上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