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
14.检验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
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第六章第七节投票选举(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