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
工地建设标准
2010-12-2O发布 2011-O1-O1实施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
前 言
近20年来,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2010年9月,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超过3000公里。高速公路施工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项目建设管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江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通过近20年的努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成绩斐然,成果丰硕,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也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们有必要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为此,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开展标准化管理活动,并编制《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旨在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载体,以规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为龙头,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把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行为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建设成果标准化”。
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编制时间短,且标准化管理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本指南难免有不妥之处。各单位若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联系电话:0791-6243219),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编写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 员:
编写人员: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目 录
目 录
0 总 则 ........................................................... 1 0.1 目的与适用范围 ............................................ 1
0.1.1 目的 ........................................... 1 0.1.2 适用范围 ....................................... 1
0.2 编制依据 .................................................. 1 0.3 术语和定义 ................................................ 1 0.4 基本规定 .................................................. 1 0.5 其他规定 .................................................. 2
1 建设单位 ........................................................ 3 1.1 基本规定 .................................................. 3 1.2 组织机构 .................................................. 3
1.2.1 机构设置 ....................................... 3 1.2.2 机构职能 ....................................... 3
1.3 人员配备 .................................................. 6
1.3.1 基准配备 ....................................... 6 1.3.2 人员动态调整参数 ............................... 6 1.3.3 人员的任职条件 ................................. 7
1.4 驻地建设 .................................................. 8
1.4.1 选址要求 ....................................... 8 1.4.2 硬件设施标准 ................................... 8 1.4.3 交通工具 ...................................... 10 1.4.4 综合安全 ...................................... 10
1.5 标识、标牌和图表 ......................................... 11
2 设计单位 ....................................................... 14 2.1 基本规定 ................................................. 14 2.2 组织机构 ................................................. 14
2.2.1 机构设置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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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目 录
2.2.2 机构职能 ...................................... 14
2.3 人员配备 ................................................. 14
2.3.1 人员数量 ...................................... 14 2.3.2 任职条件 ...................................... 15
2.4 驻地建设 ................................................. 15
2.4.2 硬件设施标准 .................................. 15 2.4.3 交通工具 ...................................... 16 2.4.4 综合安全 ...................................... 16
2.5 标识、标牌和图表 ......................................... 16
3 监理单位 ....................................................... 18 3.1 基本规定 ................................................. 18 3.2 组织机构 ................................................. 18
3.2.1 机构设置 ...................................... 18 3.2.2 机构职能 ...................................... 19
3.3 人员配备 ................................................. 19
3.3.1 人员数量 ...................................... 19 3.3.2 任职条件 ...................................... 19
3.4 驻地建设 ................................................. 20
3.4.1 选址要求 ...................................... 20 3.4.2 硬件设施标准 .................................. 20 3.4.3 交通工具 ...................................... 22 3.4.4 综合安全 ...................................... 22
3.5 标识、标牌和图表 ......................................... 22
4 施工单位 ....................................................... 24 4.1 项目经理部建设 ........................................... 24
4.1.1 基本规定 ...................................... 24 4.1.2 组织机构 ...................................... 24 4.1.3 人员配备 ...................................... 25 4.1.4 驻地建设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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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目 录
4.1.5 标识、标牌和图表 .............................. 30
4.2 施工临时设施 ............................................. 32
4.2.1 混凝土拌合站 .................................. 32 4.2.2 水稳(级配碎石)拌合站 ........................ 34 4.2.3 沥青拌合站 .................................... 35 4.2.4 预制场建设 .................................... 36 4.2.5 小型构件预制场 ................................ 39 4.2.6 施工便道与便桥建设 ............................ 40 4.2.7 钢材加工场 .................................... 43 4.2.8 库房建设 ...................................... 44
4.3 安全生产管理 ............................................. 46
4.3.1 一般规定 ...................................... 46 4.3.2 安全组织机构 .................................. 46 4.3.3 安全风险评估 .................................. 47 4.3.4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 47 4.3.5 施工安全管理 .................................. 48 4.3.6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 .............................. 50
4.4 劳务队伍管理 ............................................. 51
4.4.1 一般规定 ...................................... 51 4.4.2 劳务队伍准入 .................................. 52 4.4.3 劳务队伍管理 .................................. 52 4.4.4 劳务人员培训 .................................. 54
5 工地试验室 ..................................................... 57 5.1 基本规定 ................................................. 57 5.2 人员配备 ................................................. 57 5.3 驻地建设 ................................................. 58
5.3.1 工地试验室的选址 .............................. 58 5.3.2 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 ........................ 59 5.3.3 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要求 ........................ 61 5.3.4 试验室工作环境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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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目 录
5.3.5 标识、标牌 .................................... 76
5.4 试验室管理 ............................................... 76
5.4.1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 76 5.4.2 试验与检测 ..................................... 82 5.4.3 试验样品管理 .................................. 83 5.4.4 其他 .......................................... 83 5.4.5 试验室文明施工 ................................ 84
附录A 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标识牌 ................................. 85
A.1说明 ............................................. 85 A.2 室外标识牌 ...................................... 86 A.3 禁止标志 ........................................ 99 A.4 警告标志(如表2) .............................. 105 A.5 指令标志(如表3) .............................. 111 A.6 提示标志(如表4) .............................. 116 A.7 明示标志(如表5) ............................... 117
附录B 标志的基本形式 ........................................ 127
附录B.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 ........................ 127 附录B.2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 ........................ 128 附录B.3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 ........................ 129 附录B.4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 ........................ 130
附录C 标识牌的式样 .......................................... 131
附录C.1 安全帽 .................................... 131 附录C.2 安全员袖标 ................................ 132 附录C.3 胸卡 ...................................... 132 附录C.4 400×3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3 附录C.5 800×6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3 附录C.6 600×8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4 附录C.7 1500×2000类型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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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目 录
附录C.8 2000×15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5 附录C.9 2500×20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 135 附录C.10 墩号牌的基本形式 ......................... 136 附录C.11 配合比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 136 附录C.12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 ..................... 137 附录C.13 材料标识牌 ............................... 137 附录C.14 机械设备标识牌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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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0总 则
0 总 则
0.1 目的与适用范围
0.1.1 目的
为大力推进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全面提高我省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编制本指南。 0.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江西省改建、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参照执行。
0.2 编制依据
0.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指南。
0.2.2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布施行的有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文件,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0.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0.3 术语和定义
本指南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全部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文件、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术语和定义。
0.4 基本规定
参与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本指南的要求实施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和施工规范化,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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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0总 则
0.5 其他规定
0.5.1 本指南所提及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若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0.5.2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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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1 建设单位
1.1 基本规定
1 设置依据:《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指导意见》(赣交基建字[2010]6号)。
2 设置原则:按照优质、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机构。
3 主任负责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名称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是建设单位在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期间的现场管理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
1.2 组织机构
1.2.1 机构设置
项目办应设主任、、副主任、纪委、总工程师等领导职务,并设政治监察处、综合处、工程技术与管理处、劳动与安全处、财务处、总工程师办公室等管理部门。组织机构框架如下:
项目办主副主任、综财纪委总工程师
项目办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综合、征迁协调、工程技术与管理、质量技术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相关职能。 1.2.2 机构职能 1.2.2.1 政治监察处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厅和项目办重大决策,结合项目办的要求和建设任务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党员及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纪条规的自觉性,强化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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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程劳治 技术 动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2 负责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检查项目办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计量变更、质量管理、材料和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农民工工资、竣工验收等程序和制度的落实。
3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 负责查处违法乱纪案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程序,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严肃查处。
5 负责项目办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办网站、简报、宣传栏作用,确保项目建设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环保”的总体目标。 1.2.2.2 工程技术与管理处
1 组织编制项目工可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组织项目内部审查。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大纲。
2 负责办理项目施工许可申请。
3 编制项目实施(自批准开工至竣工验收)总体建设计划及调整计划。 4 报批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变更、技术变更及费用变更文件。
5 报送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简报。检查项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汇总项目实施进度报表。
6 制定项目招标工作方案并报批,组织项目招投标活动,检查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合同履约情况,对严重违约人拟定合同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7 审核项目计量支付证书和费用变更文件,审定变更、增加合同条款并报批。 8 编制项目工程计量月报。
9 施工履约保函、保证金的管理。索赔与反索赔,约定合同条件等。 10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以及其它涉水、涉堤、涉航等建设法规。
11 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环境评价报告并监督执行,协调项目有关水保、环保等方面检测监测。
12 编制项目桥梁防洪评价及相应工程措施报告。 1.2.2.3 综合处
1 负责项目内部管理,实现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目标。 2 负责项目各类管理文件报批及编发工作。
3 做好各类会议组织工作,做好上级检查、视察接待工作。 4 编制并报送项目建设用地征用计划,完成项目征地、拆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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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5 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项目建设环境。
6 编制项目建设期间损坏地方道路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确定补偿方式。
7 协调建设单位工作,做好项目建设档案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8 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办公生活设施、设备采购、管理、维护工作。 9 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后勤保障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10 组织项目施工阶段评比工作。 11 组织项目土地竣工验收。 1.2.2.4 劳动与安全处
1 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大纲,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情况。 2 负责项目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3 负责劳务合同、劳务分包管理及劳务工资发放工作,预防劳务工资拖欠,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简报。
4 参加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重点安全危险源的审查和分析会议。
5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审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报告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意见,协调国家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及危险器材管理。 1.2.2.5 财务处
1 编制项目建设资金费用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费用报表,申请项目资金拨付; 2 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审核支付,对建设单位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1.2.2.6 总工程师办公室
1 参加编制项目管理大纲。负责编制项目实施重大技术控制指南。 2 协助办理项目施工许可申请。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申请。 3 参加审定监理单位报送的施工总体计划。 4 制定项目监理大纲,审批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
5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计划批准情况。
6 检查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现场(包括试验检测)控制工作情况,汇总项目质量报表,分析项目施工质量动态。
7 参加监理单位主持的例会、技术讨论会、技术变更审查会、现场施工环境协调会等,组织准备施工现场观摩会。
8 协调监理单位提出的重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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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9 参与项目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审定监理单位施工质量处理报告并报送质量事故处理意见。
1.3 人员配备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人员人数以基准配备为基数,根据建设里程、项目复杂程度及建设阶段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对不同岗位提出相应的资历要求,任相应岗位的人员应满足任职资格要求。 1.3.1 基准配备
1 按照建设里程为80km的规模,施工高峰阶段人员基准配备总数控制在54人以内,其中管理人员38人,后勤服务人员16人。
2 项目办领导6人,其中:主任1人,1人,副主任2人,纪委1人,总工程师1人。
3 政治监察处计3人,其中:由纪委兼任,副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
4 工程技术与管理处14人,其中:1人,副2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11人。
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根据项目进展应配置招标、合同、造价、计划、环保和水保、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机电、房建、绿化等方面人员。
5 综合处5人,其中:1人,副1人,一般工作人员3人。 6 劳动与安全处3人,其中: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 7 财务处3人,其中:1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
8 总工程师办公室4人,其中:主任1人,质量技术管理人员2人、检测管理人员1人。
9 后勤服务人员16人,由综合处管理,其中:司机12人,后勤服务工作人员4人。
1.3.2 人员动态调整参数 1.3.2.1 根据建设里程调整
根据项目建设里程的不同,对人员总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系数如下: 1 小于40km,调整系数取0.6~0.7; 2 40~80km,调整系数取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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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3 80~130km,调整系数取1.0~1.2; 4 130~200km,调整系数取1.2~1.5; 5 大于200km,调整系数取1.5~1.6。 1.3.2.2 根据建设阶段调整
根据项目建设阶段的不同,对人员总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系数如下: 1 施工准备阶段(招标结束前),调整系数取0.2~0.4; 2 施工高峰阶段(路基土石方完成之前),人调整系数取1.0; 3 施工均衡阶段(路基交工之后至项目交工之前):调整系数取0.8; 4 施工交竣工验收(项目交工后至竣工验收前):调整系数取0.2~0.3。 1.3.2.3 根据施工难度调整
1 施工难度情况根据各高速公路的每公里概算造价来确定,分四档,即4000万元以下、4000~6000万元、6000~8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
2 根据项目施工难度的不同,对人员总数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系数如下: 1) 每公里概算造价4000万以下:调整系数取0.9; 2) 每公里概算造价4000~6000万:调整系数取1.0; 3) 每公里概算造价6000~8000万:调整系数取1.1; 4) 每公里概算造价8000万以上:调整系数取1.2。 1.3.2.4 每阶段人员配备数量
项目管理机构每阶段的总人员数=基准配备总人数×建设里程调整参数×建设阶段调整系数×施工难度调整系数 1.3.3 人员的任职条件
项目办人员的任职资格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项目办主任:从事工程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具有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正科及以上职务,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办副主任或总监办总监;年龄宜55周岁以下。
2 项目办副主任:从事工程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副科及以上职务,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办部门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年龄宜55周岁以下。
3 项目办总工程师:从事工程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办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总工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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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4 工程处:从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办工程技术部门副或施工项目总工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年龄宜55周岁以下。
5 总工办主任:从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办质量技术部门副职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总工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年龄宜55周岁以下。
6 工程处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7 综合处:从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副科及以上职务;年龄宜55周岁以下。
8 财务处:从事工程财务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宜55周岁以下。
9 政监处负责人:党员,副科及以上职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上。 10 劳动与安全处:从事工程管理工作8年及以上,副科及以上职务,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宜55周岁以下。
11 管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专业对口,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1.4 驻地建设
1.4.1 选址要求
项目办驻地宜在全线中段附近设置,且宜选择县(市)级所在地附近,交通、生活便利,水、电、通信畅通,周边治安情况良好,无工业生活污染,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无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不良地质情况,有独门独院,停车方便。 1.4.2 硬件设施标准 1.4.2.1 一般要求
1 以“建设标准化、布置整齐化、隔离规范化、设施齐全化、道路灰色化”为目标,改善提高项目办管理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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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公区和生活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并有相应的水电、网络通信线路的配套设施。
3 办公区、生活区等应按功能分区设置;场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4 房屋坚固、安全、耐用,室内均铺地板砖,内外墙面粉刷。
5 办公生活总建筑面积根据项目办核定的人数来确定,一般办公生活等综合用房建筑面积每人宜不少于30m2。 1.4.2.2 办公区
1 项目办单独设置主任室、室、副主任室、纪检室、总工程师室、工程技术与管理处、综合处、政治监察处、劳动与安全处、财务处、总工程师办公室等,并采用部门指示牌标识。
2 办公区内的醒目位置处应设置办公区位置管理图、组织机构图、项目简介及相应的照片和宣传标语、十二公开宣传栏等。
3 办公室:人均面积不得少于12m2;每间办公室均应配置打印机、空调、沙发茶几、固定电话、传真机、网络等设施;财务室设防盗门窗;除后勤人员外每人配置电脑、办公桌、文件柜等;项目办应配A3高速复印机2台;各部门配置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2台;各部门的室内应张贴部门制度、岗位责任、廉政责任、路线图、质量图、进度图、计量图等,办公室大门前一侧挂项目机构标识牌。
4 会议室:办公区设大小会议室,大会议室的座位可按每标段4个座位计算,且不少于50座,配置会议桌、空调、音响设备、投影仪等,摆放全线沙盘,室内粘贴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等各体系标牌,宣传标语等;小会议室面积宜不少于40m2,设置不少于20个座位,配置会议桌、空调、投影仪等,室内张贴全线鸟瞰图。
5 档案室:2间,总面积不少于30m2,净高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墙壁、地板选用阻燃材料,门窗齐全,应能防尘、防潮、防火,通风照明良好,档案室宜安排在二楼及以上的楼层,如果无法满足,则地面高度应选比当地历史记录的最高洪水位高60cm以上,档案室建筑承重能力满足要求;室内配置空调、档案架等。 1.4.2.3 生活区
1 宿舍:宿舍应通风、采光良好,人均面积宜不小于10m2,每间房最多住2人,宜每人1间;室内配置空调、彩电、洗衣机、热水器、书桌、衣柜、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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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防盗门窗、卫生间、网络等设施;宿舍廊道内显著位置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宿舍区与食堂宜分设;宿舍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无私拉乱接现象。
2 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以外的地方。餐厅根据项目办人数布置餐桌椅,统一采用10人座圆桌,另设雅座2间(其中1间不少于16座),餐厅内配置空调。食堂应设置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厨房地面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瓷砖,利于清洁。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应戴工作证,穿工作服。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食堂内要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
3 文体活动室:具备条件宜设置文体活动室,面积不少于40m2,配置多功能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空调等设施。
4 停车区:项目办车辆每车设1停车棚,可采用钢骨架简易结构。其他停车位的总数量宜大于合同段数×2,并按标准划定停车位线,如条件有限可利用附近场地。项目办并配备一间简易洗车间。 1.4.3 交通工具
项目办每个领导应配备工作用车1辆,综合用车3辆,工程管理用车依据人员数量确定,但不少于3辆。工程管理用车应为四轮驱动。 1.4.4 综治安全
1 项目办大院门口宜设置面积不小于8m2的门卫房,设保安24小时值班。
2 在院内中心地点,设置三根旗杆及基座,中间旗杆高8.5m,悬挂4#国旗;两侧旗杆高8m,悬挂公司旗和集团旗。
3 大门口、办公室和宿舍内的廊道内、财务室、停车棚、食堂等地点均应设摄像头24小时录像监控。
4 大门口四周设有不低于2米的围墙,围墙应设置红外报警设施。 5 按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 6 庭院内应适当绿化,保持环境优美整洁。设置垃圾池,各种垃圾集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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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7 房屋的电路设施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人员工作生活使用的插座。
1.5 标识、标牌和图表
1 项目办人员上班时间应佩带统一的胸牌,到工地时佩戴印有单位名称或标识的红色安全帽。
2 项目办应设置(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图表及标牌,制作标准见下表:
表1.5 主要图表标牌制作标准
尺寸序 标识cm 颜色、字标识内容设置号 名称 (高体要求 及要求 位置 ×宽) 1 指路标志牌 80×60 蓝框白底蓝字 红色花岗岩底(或银色铝塑板底),金质牌,约35cm黑体 白底黑字、宋体 通往项目办标明方向、(通往××的主要路口项目办)、里程等内容 处 (建设单位全称)××项目建设办公室 大院门口 2 单位标识牌 120×1000 3 项目机构标识牌 250×35 (竖牌) 不锈钢腐蚀字填漆;项目办名称与公章相同;办公室大门的规格与之相同,前 红字 -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要求在牌底部有单位名称 三级管理网络结构图, 各级管理职责,对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 三级管理网络结构图,各级管理职责,针对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 项目办组织机构,各级负责人职务、姓名 购买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警示牌 会议室、驻地院内 办公室、会议室 会议室 4 工程简介牌 管理制度牌(含职责牌)等 质量保障体系 安全和环境保障体系 项目管理体系 安全警示牌 200×150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宋体 白底黑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宋体 - 5 80×60 6 120×150 7 120×150 会议室 8 120×150 会议室 经辨识评价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院内醒目位置 各办公室门 左侧墙上 会议室或驻地院内 9 - 10 11 办公室门牌 廉政监督机体系 12×28 120×150 金底红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宋体 办公室全称 - 第11页,共120页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尺寸序 标识cm 颜色、字标识内容号 名称 (高体要求 及要求 ×宽) 12 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及电话公开栏 项目办宣传栏及十二公开栏 240×120 - 可设置多窗 设置位置 办公室门外墙上 13 240×120 (单窗) - 不少于二窗 驻地院内 (备注:以上凡未标注字体、颜色的,可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及地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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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1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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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2 设计单位
2 设计单位
2.1 基本规定
1 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间组建设计代表处(组)作为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机构,设计代表处应实行(组长)负责制。
2 设计代表处(组)宜与项目办在同一地点办公。若单独办公,应按本章要求进行驻地建设。
2.2 组织机构
2.2.1 机构设置
所有设计单位应在项目现场设置设计代表组作为项目设计服务机构。总体设计单位应设置设计代表处作为项目设计服务协调机构,负责总体协调。 2.2.2 机构职能
1 负责复查和完善设计文件,对设计中存在的错、漏、碰、缺,或因设计基础资料不齐全、不准确和设计考虑不周引起的局部设计变更进行评审和确认。
2 参加监理单位主持的“四方会议”(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研究确定的工程变更,并遵照会议正式结论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执行。
3 结合工程施工,主动及时补充和完善设计,维护设计文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4 设计代表处负责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和管理。
2.3 人员配备
2.3.1 人员数量
1 设计代表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备相应的设计服务人员:土建工程每15公里配备1名常驻设计服务人员,且总数不少于3人;房建工程每80公里配备1名常驻设计服务人员;机电工程每80公里配备1名常驻设计服务人员。
2 设计代表处设1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3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选派相应专业的设计服务人员,设计服务人员应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环保、工程地质勘察、机电、房建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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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2 设计单位
业。
2.3.2 任职条件
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设计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复杂程度和项目管理段的划分配备相对应的资历要求的设计服务人员,设计服务人员应为参与该项目的设计人员。
1 设计代表处: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为该项目设计负责人之一。
2 设计代表组组长: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设计经验,为参与该项目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环保、工程地质勘察、机电、房建等分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之一。
3 设计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设计经验,为参与该项目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环保、工程地质勘察、机电、房建等分项目的设计人员。
2.4 驻地建设
2.4.1 选址要求
1 为便于工作联系,设计代表处驻地选址应尽量与项目办靠近,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水、电、网络通信条件。
2 设计代表处应按设计服务合同要求的时间进驻现场,并应与项目办同时达到正常生活办公的条件。 2.4.2 硬件设施标准 2.4.2.1 一般要求
项目驻地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200m2,应对房屋外墙、室内进行适当装修,适度体现设计单位文化特点。 2.4.2.2 办公区
1 设计单位项目驻地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0m2,推荐使用卡座,卡座房间面积不小于20m2,若采用普通办公桌椅,每张办公桌不小于0.7×1.4米。
2 驻地应设置可容纳20人以上的会议室,面积不得少于30m2。会议室内应布置工程线路平纵面图等工程图表。每间办公室应配备空调、电脑、饮水机、接入互联网、固定电话,设计代表处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A3幅面复印打印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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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2 设计单位
机。办公桌椅、档案橱柜规格统一。 2.4.2.3 生活区
生活用房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生活用房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8m2,生活区宿舍内每间应配备一台空调。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生活用房内床铺和生活用品配置统一,每间标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人,宿舍应设置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2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要有专门的晾衣处,宿舍地面应铺砌地砖。
3 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4 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
5 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保证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 2.4.3 交通工具
设计代表处(含设计代表组)的工作用车按每40公里1辆配备,且不得少于1辆。
2.4.4 综合安全
1 设计代表处大门口宜设置门卫房,办公室和宿舍等地点均应设摄像头24小时录像监控;大门口设保安24小时值班;四周设有围墙。
2 按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在办公区、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责任牌,“安全用电、注意防火”等警示牌。房屋的电路设施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人员工作生活使用的插座。
3 庭院内应适当绿化,保持环境优美整洁。设置垃圾池,各种垃圾集中存放,定期处置。
2.5 标识、标牌和图表
1 设计代表处人员上班时间应佩带统一的胸牌,到工地时应佩戴印有单位名称或标识的红色安全帽。
2 设计代表处应设置(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图表及标牌,制作标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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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
表2.5 主要图表标牌制作标准
尺寸颜标识内序 标识cm 色、设置容及要号 名称 (高×字体位置 求 宽) 要求 1 指路标志牌 项目机构标识牌 单位标识牌 管理制度牌(含职责牌)等 工程简介牌 质量管理体系 廉政监督机体系 办公室门牌 80×60 250×35 (竖牌) 120×1000 80×60 200×150 120×150 蓝框白底蓝字 标明方向、(通往**项目设计代表处)、里程等内容 不锈钢腐蚀字填漆,红字(应与公章名称一致) (设计单位全称)**项目设计代表处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要求在牌底部有单位名称 - - 通往代表处的主要路口处 办公室大门前 大门口 办公室 驻地院内 办公室 驻地院内 各办公室门墙上 经辨识评价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院内醒目位置 办公室门外墙上 驻地院内 2 3 4 5 6 7 8 白底黑字、宋体 银色铝塑板底,金质牌,黑体 白底黑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 金底红字、宋体 - 购买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警示牌 不少于二窗 9 安全警示牌 事务及电话公开栏 宣传栏及十二公开栏 - 240×120 (单窗 120×120 (单窗) - 10 11 - (备注:以上凡未标注字体、颜色的,可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及地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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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3 监理单位
3 监理单位
3.1 基本规定
1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有关的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2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里程在20Km以下的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
3 监理单位的所有人员不得与施工单位同吃同住。
4 本章适用于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参照本章执行。
3.2 组织机构
3.2.1 机构设置
总监办应分别设置工程部、试验室、综合部等部门,各部门实行岗位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综合部 工程部 试验室 …… 驻地监驻地监
理一 理二 图3.2.1-1 二级监理机构组织机
构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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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3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 综合部 工程部 试验室
图3.2.1-2 一级监理机构组织机构
框架图
3.2.2 机构职能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办公室的职责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号)执行。
部门职责根据项目监理大纲制定。
3.3 人员配备
3.3.1 人员数量
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确保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和监理单位投标时承诺,按计划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 3.3.2 任职条件
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为保证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有效监管,对不同岗位的监理人员应提出不同的任职条件,主要监理人员的要求如下:
3.3.2.1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8年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交通运输部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培训考试合格证,担任过二个类似项目的驻地工程师或副总监及以上;年龄宜55周岁以下。 3.3.2.2 副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培训考试合格证,担任过二个类似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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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 驻地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培训考试合格证,担任过二个类似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年龄宜50周岁以下。 3.3.2.4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交通运输部安全、环保培训考试合格证,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事工程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部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以上。
3.3.2.6 监理员:参加工作1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的初级职称及以上、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及以上。
3.4 驻地建设
3.4.1 选址要求
1 监理驻地的选址应在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中段附近设置,距离主线近,交通、生活便利,水、电、通信畅通,周边治安情况良好,无工业生活污染,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无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不良地质情况,独门独院,停车方便;
2 监理驻地房屋建筑面积宜不少于1000平方米。 3.4.2 硬件设施标准 3.4.2.1 一般要求
1 以“建设标准化、布置整齐化、隔离规范化、设施齐全化、道路灰色化”为目标,改善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
2 监理驻地应根据功能和性质划分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区、停车区和绿化区,其中办公区、生活区和试验区应相对,绿化区应与其他区域有机结合。
3 监理驻地应完善进出道路、给排水、供电和网络通信设施。院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4 房屋结构稳固,室外地面、进出道路采用砼硬化。室内地面瓷砖铺设,墙面刷白色乳胶漆。 3.4.2.2 办公区
1 办公区在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面示意图、组织机构图、部门指示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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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责任制、宣传标语、十二公开宣传栏以及公示牌等。
2 监理驻地根据需要设置总监室、副总监室、工程部、综合部、测试部等办公室,办公室人均面积应不少于8m2,每间办公室均应配置空调、沙发茶几、固定电话、网络等设施。每监理驻地至少配置打印机2台,传真机、A3幅面复印机各1台,平均每2人配置电脑和数码相机各1台。根据部门不同室内粘贴部门制度、岗位责任、廉政责任、路线图、质量图、进度图、计量图等图表。
3 会议室应不少于60m2,可容纳不少于30座,配备空调、投影仪、写字板等设备;墙面应悬挂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总体计划横道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及其他各项制度等图表。
4 档案室面积不少于20m2,净高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墙壁、地板选用阻燃材料,门窗齐全,应能防尘、防潮、防火,通风照明良好,档案室宜安排在二楼及以上的楼层,如果无法满足,则地面高度应选比当地历史记录的最高洪水位高600mm以上,档案室建筑承重能力满足要求;室内配置空调、档案架等。 3.4.2.3 生活区
1 宿舍应通风、采光良好,人均面积应不小于8m2,每间住房不超过2人;室内配置空调、彩电、书桌、衣柜、床铺、网络等设施;宿舍廊道内显著位置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宿舍与食堂宜分设;宿舍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无私拉乱接现象。
2 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以外的地方。面积不小于40m2,餐厅内配置空调,并设不少于10座雅座1间;食堂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有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有健康证。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堂内要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
3 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并粘贴瓷砖。
4 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10左右,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5 生活用房的电路设施,入室电线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住宿人员使用的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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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交通工具
1 一级监理机构:总监办车辆数量按所辖土建合同段数量配置,并不少于5辆。
2 二级监理机构:总监办车辆按所辖驻地办数量配置,并不少于4辆;驻地办车辆按所辖土建合同段数量配置,并不少于5辆。
3 除生活用车外,所有车辆应带四轮驱动。 3.4.4 综合安全
1 监理机构大门口宜设置门卫房,门口、办公室和宿舍内的廊道内、财务室、停车棚、食堂等地点均应设摄像头24小时录像监控。
2 大门口设保安24小时值班;四周设有不低于2米的围墙。
3 按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在办公区、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责任牌,“安全用电、注意防火”等警示牌。
4 庭院内应适当绿化,各种垃圾集中存放,保持环境优美整洁。 5 房屋的电路设施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人员工作生活使用的插座。
3.5 标识、标牌和图表
1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应佩带统一的胸牌,佩戴具有单位名称或标志的白色安全帽。
2 监理人员在外工作时应着背面印有“监理”二字的反光背心。
3 监理驻地办公室或驻地内应设置(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图表及标牌,主要图表及标牌制作标准见表3.5。
表3.5 主要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表 尺寸颜色、序 标识(cm) 标识内容及摆放字体号 名称 (高×要求 位置 要求 宽) 1 组织机构框图 120×150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第22页,共120页
组织结构,各级负责人职务、姓名 会议室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3 监理单位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彩绘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项目简介、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名称及驻地院内 联系电话,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 驻地内 2 公示牌 150×300 3 驻地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管理制度牌、岗位职责牌、廉政制度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120×150 4 80×60 5 80×60 主要包括(十二公开、综会议室或办合治理、劳务工工资管理、公室 矛盾排解、安全等)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要求在牌底部有办公室 单位名称 组织结构、各级负责人职务、姓名 应标识出项目经理部、拌和场、预制厂、主要施工便道位置 形象进度图应细化至每一结构部位 购买成品的不限于此 会议室或办公室 6 120×150 7 8 9 10 路线平纵面图 工程形象进度图 晴雨表 工程管理曲线 网络计划图、总体工期目标 安全警示牌 150×300 会议室 会议室或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或总监办公室 工程部或总监办公室 经辨识评价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内 驻地大门立柱 150×300 60×80 80×120 11 120×150 购买国家统一的标准警示牌 不锈钢腐蚀字填漆,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与公章相同)有党支部的规格与上相同,红字 标题栏标明项目名称,下贴照片,再下注明标段、姓名、职务、编号 - 根据内容设置多窗 12 13 项目机构标识牌 250×35 (竖牌) 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白底黑字、宋体 - 14 15 16 胸牌 门牌 宣传栏(十二公开专栏) 12×8 12×28 120×240 (单窗) 各办公室门上 驻地院内 (备注:以上凡未标注字体、颜色的,可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及地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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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4 施工单位
4 施工单位
4.1 项目经理部建设
4.1.1 基本规定
1 每个合同段应单独设立项目经理部。
2 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应同时满足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和现场管理需要,其建设方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 本章适用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参照本章执行。 4.1.2 组织机构 4.2.1.1 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原则上设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各一名(以上可根据工程规模配备副职若干名),下设综合部、工程技术部、合同计划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劳动与安全部、试验室。
项目经理 党支部 总工 项目副经理 综合部 工程技术部 合同计划部 财务部 物资设备部 劳动与 安全部 试验室 图4.2.1.1 项目经
理部组织机构构图
4.2.2 机构职能
1 综合部:主要负责管理制度审查、岗位履职考核,负责综合协调管理,负责当地沟通联系、征地拆迁配合。
2 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设计图纸审核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编制和预控、作业标准制定和实施,负责现场技术管理、环保管理、文明施工管理,负责现场接桩复核、施工控制网测量、测量放样、复测,负责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3 合同计划部:主要负责工程计量、合同履约审查,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工程进度控制、各类计划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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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4 施工单位
4 财务部:主要负责成本管理和财务资金管理。
5 物资设备部:主要负责工程材料数量控制、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工程材料调剂供应、设备物资现场管理和成本核算。
6 劳动与安全部:主要负责建立安全自控体系,编制安全专项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实施过程管理控制,落实安全质量目标。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落实劳务工工资按时发放,保证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劳务工工资。
7 试验室:负责工程材料、试件、构件、半成品、成品和现场主要试验检验工作。
4.1.3 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4.1.3.1 人员数量
1 综合部: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2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1名、专业工程师各1名(包括测量、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质检、地质、环保等),其它技术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3 合同计划部: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和计划工程师1名,其它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4 财务部:负责人1名,其它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5 物资设备部:负责人1名,其它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6 劳动与安全部:安全工程师至少1名,并根据工程造价每5000万元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劳务工资管理人员1名,其它人员根据需要配置。
7 试验室:详见本指南第5章。 4.1.3.2 任职条件
1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8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具有10年以上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
3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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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4 施工单位
公路项目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的专业工程师(隧道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4 合同计划部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的专业工程师(隧道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5 财务部负责人:具有会计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财务工作经验,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财务工作3年以上。
6 劳动与安全部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3年以上劳务工工资管理经验,负责类似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7 试验室主任:具有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试验室主任或2个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程师。
8 隧道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施工经验,从事类似项目隧道施工3年以上。
9 桥梁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施工经验,从事类似项目桥梁施工3年以上。
10 路基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项目路基施工3年以上。
11 试验检测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5年施工经验,从事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
12 质检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施工经验,从事高速公路质检工作3年以上。
13 测量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测量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至少5年施工测量经验或从事高速公路测量工作3年以上。
14 地质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8年施工经验,从事地质工程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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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计量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工作经验,从事高速公路计划、计量工作3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16 环境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至少5年施工经验,从事高速公路工作3年以上。 4.1.4 驻地建设 4.1.4.1 选址要求
1 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方或与高压线水平距离小于10m处,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水、电、网络通信条件。
2 驻地应与当地居民区隔离,上路距离近,便于管理。进出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混凝土硬化宽度不小于4.5米,应全天候保障车辆畅通,保证晴天无扬尘、雨天无泥泞,主要路口应设置反光指路标志,两侧至少保持单排高度大于1.2米高的绿化树,绿化树的间距不大于5米。 4.1.4.2 硬件设施标准
1 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布置和建设管理所需的办公、生活、医疗卫生及消防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设施应规范化、标准化,各项功能完备,整体布局协调一致,根据功能和性质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停车区、绿化区,各区相对但应有机结合。即达到“建设标准化、布置整齐化、隔离规范化、设施齐全化、道路灰色化”的目标,改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2)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0天以内完成驻地建设,达到正常生活、办公的条件。
3)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宜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满足本指南要求的单位房屋,但应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自建房屋一律采用白墙蓝顶,严禁采用竹木油毡、石棉瓦结构,驻地临时建筑应在本合同段所有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应移走、清除、恢复原貌(与当地另有协议者除外)。
2 办公区
1)土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占地面积一般不应小于3000m2,对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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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速公路项目或租用单位用房,占地面积可适当减小,但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 m2。应对房屋外墙、室内进行适当装修,体现企业文化特点。
2)项目经理部建设应独门独院形成一个整体,围墙(围栏)既美观又具有防盗功能。大门宜采用电动门或铁艺门,围墙(围栏)高度宜不低于1.7m,门口设置的面积不小于8m2的门卫房,围墙、建筑物墙面显著位置悬挂质量、安全、廉洁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标语。
3)大门正面设置三根旗杆及基座,中间旗杆高8.5m,悬挂4#国旗,两侧旗杆高8m。
4)施工单位应按项目经理部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合理布置办公设施,办公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管理需要,房屋外立面应美观整洁,房屋内外墙面宜涂刷白色涂料。
5)施工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人均一般不应小于8m2,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可容纳40人以上的会议室,面积不得少于60m2,会议室应配备一套投影仪、话筒及功放设备、2m2左右的写字板、柜式空调。
6)项目经理、总工办公室面积不小于20m2,经理和总工办公室配备电脑、固定电话、沙发、茶几、饮水机及接入互联网。各部室间应相互分开,部室内集中办公,每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16m2,配备空调、电脑、饮水机、接入互联网、固定电话,项目经理部配备传真机、复印机数量各不得少于两台(其中一台复印机能复印A3纸张),办公桌椅、档案橱柜规格统一,推荐使用卡座式办公桌。
7)档案资料室资料室面积应不小于20m2,净高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档案架上。
3 生活区
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生活区(含工人生活营地)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单位职工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m2,生活区宿舍内每间应配备一台空调,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6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生活用房内床铺和生活用品配置统一,床铺应高于地面0.5m,床铺层数不得大于两层,禁止通铺或钢管搭设上下铺,每间标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宿舍应设置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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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部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应对水源进行专门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能使用。
3)宿舍区与食堂严禁连成整体,食堂与宿舍的间距不得小于15m,宿舍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4)食堂应设置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餐桌椅应统一配置,并设16座以上雅座一间,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
5)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以外的地方。
6)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并粘贴瓷砖,设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男女厕所应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15%。
7)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10左右,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8)生活用房的电路设施,入室电线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住宿人员使用的插座。
9)污水排放方案需进行规划设计,并报监理单位批准,污水处理设置二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4.1.4.3 交通工具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置。 4.1.4.4 综治安全
1 项目经理部门口宜设置门卫房,设保安24小时值班。
2 在院内中心地点,设置三根旗杆及基座,中间旗杆高8.5m,悬挂4#国旗;两侧旗杆高8m。
3 大门口、办公室和宿舍内的廊道内、财务室、停车棚、食堂等地点均应设摄像头24小时录像监控。
4 主要场地和主要道路采用不低于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且应绿化、美化生活营地,绿化应花、草、灌、乔木相结合,景观协调,体现优美、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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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办公环境,绿化率不得低于15%,施工单位应设专职保洁员,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保洁工作及对花草进行维护。
5施工单位应按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设专人管理,对工地用火、用电进行管理,并经常性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
6 房屋的电路设施不得裸露,并设置满足人员工作生活使用的插座。 7生活区和办公生产区应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各种垃圾分类存放,垃圾处理池一般采用砖砌结构,容积不得小于4m×3m×1.5m,定期处置垃圾。
8施工单位应聘请有行医资格且在卫生保健与急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设立具备简单处治能力的医务室,对职工要进行医疗卫生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9 施工单位应依据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建立相应的应急准备和预案,明确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和应急措施,并组织进行定期的演练。 4.1.5 标识、标牌和图表
1 项目经理部人员上班时间应佩带统一的胸牌,到工地时佩戴印有单位名称或标识的安全帽,其中施工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应配戴蓝色安全帽,施工人员戴黄色。
2 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图表及标牌,制作标准见下表:
表4.5 主要图表标牌制作标准
尺寸序 标识cm 颜色、字标识内容号 名称 (高体要求 及要求 ×宽) 1 指路标志牌 80×60 250×35 (竖牌) 120×150 蓝框白底蓝字 标明方向、(通往**项目经理部)、里程等内容 不锈钢腐蚀字填漆,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与公章相同),党支部的规格与上相同,红字 组织结构,各级负责人职务、姓名 设置位置 通往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路口处 驻地大门 立柱 2 项目机构标识牌 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3 组织机构设置 会议室 第30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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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序 标识cm 颜色、字标识内容号 名称 (高体要求 及要求 ×宽) 4 工程简介牌 150×300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不小于40号、宋体 彩绘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 设置位置 项目简介、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名称及联系电驻地院内 话,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 主要包括(十二公开、综合治理、劳务工工资管理、矛盾排解等)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要求在牌底部有单位名称 组织结构、各级负责人职务、姓名 应标识出项目经理部、拌和场、预制厂、主要施工便道位置 形象进度图应细化至每一结构部位 购买成品的不限于此 - - 购买国家统一标准制作的警示牌 驻地内 会议室或 办公室 办公室 会议室或 办公室 会议室 会议室或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或总工办公室 工程部或总工办公室 经辨识评价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院内醒目位置 5 驻地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管理制度牌岗位职责牌廉政制度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路线平纵面图 工程形象进度图 晴雨表 工程管理曲线 网络计划图、总体工期目标 安全警示牌 120×150 6 80×60 7 80×60 8 120×150 9 10 11 12 13 150×300 150×300 60×80 80×120 120×150 14 - 15 16 17 胸牌 门牌 宣传栏(十二公开专栏) 12×8 12×28 120×240 (单窗) 标题栏蓝色、白底黑字、宋体 白底黑字、宋体 标题栏标明项目名称,下贴照片,再下注明标段、 姓名、职务、编号 各办公室 门上 根据内容设置多窗 驻地院内 (备注:以上凡未标注字体、颜色的,可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及地形进行调整)
3 工地现场标示标牌样式,详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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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施工临时设施
4.2.1 混凝土拌合站 4.2.1.1 一般规定
1 为便于控制混凝土质量,所有混凝土应采用拌合站集中拌合,且使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施工单位在建设拌合站前,应将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拌合站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2 搅拌站禁止设在路基主线范围以内;搅拌站周围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且远离居民区;搅拌站应规避崩塌、滑坡、水淹等不良地质灾害区域。
3 若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在与其签订合同前,应将购置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混凝土拌合站建设规模、标准等应符合本指南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理。 4.2.1.2 建设规模
1 搅拌站面积根据搅拌站规模确定,且应满足材料存放和节间备料的需要,详见下表。
表4.2.1.2 搅拌站面积及搅拌机配置 序混凝土供应最小面积最低搅拌机号 量(m3) (m2) 规格配置 1 <50000 5000 JS750两台 ≥50000、且2 10000 JS900两台 <100000 3 ≥100000 15000 JS1000两台 2 所有拌和站应达到四仓式自动计量标准,粗集料按4.75mm~13.2mm、13.2mm~19mm、19mm~31.5mm三种粒级进行采集和掺配,若是梁片预制的专用拌和站可只配备4.75mm~13.2mm、13.2mm~19mm两档料仓。
3 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4 搅拌站拌合设备要求采用质量法自动计量,水、减水剂计量宜采用全自动电子称量法计量,禁止采用人工计量方式,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自动性,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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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且具备打印功能。
5 搅拌站水泥罐应设置冷却设备,确保水泥搅拌温度,做到检验合格后再用。
6 混凝土运输车应满足混凝土浇筑连续性的需要,储料罐容量不小于8m3。 7 上料设备宽度应小于拌合站配料斗宽度50cm以上,确保不窜料。 4.2.1.3 场地建设
1 搅拌站场地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5cm的C20及以上标号混凝土全部硬化,;进、出搅拌站便道采用厚度不小于15cm的水稳基层+厚度不小于20cm的C30混凝土面层硬化,宽度不低于5米。
2 地坪应中间高四面低,利于雨水向场外排出,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又不至于形成集中冲刷而破坏周边环境。
3 砂、碎石、砾石等各种粗细集料均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混合在一起。料仓内应采用厚度不低于20cm的C20及以上混凝土硬化,料场采用宽度不低于60cm的浆砌片石隔墙分隔,高度不低于2米,确保各个料仓间不串料,并设置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详见附录)。
4 袋装水泥、减水剂等集中存放在库房内,库房采用蓝色彩钢瓦搭设,高度、面积应满足堆放数量的要求,下部铺设木板,高度为离地面30cm。
5 细集料应进棚或采取覆盖措施。 4.2.1.4 安全文明施工
1 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 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
3 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 电力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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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应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应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 站内各功能区应在明显位置设有防火设施。要求每个功能区的灭火器不应少于10个,每个功能区至少设置一个消防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8 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和洗车池,布设排水系统,设置明显标示;设置合理的三级以上的过滤池对污水排放。
9 混凝土拌和作业时,应对噪声、粉尘源进行隔离或遮挡;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做到场地整洁。
10 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设备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1 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附近的土地中。
12 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
13 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和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14 拌合站标示标牌设置,参见附录B:标志的基本形式。 4.2.2 水稳(级配碎石)拌合站 4.2.2.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的水稳拌合站应选择在主线视线不可及的地点设置,施工总体布置合理,拌和站要选在空旷、干燥、交通便利,并远离工厂、居民区、经济农作物及畜牧业集中的区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 施工单位在建设拌合站前,应将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拌合站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3 水稳拌合站应按每15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少于1处设置,每处场地面积应不小于40亩,生活区及工作区应分开设置。 4.2.2.2 建设规模
1 水稳/级配碎石拌合采用强制拌和机,配置四个集料仓(间距50cm及以上)和一个水泥仓,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自动补水器加水,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不低于50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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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拌合楼的计量设施通过有关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4.2.2.3 场地建设
1 施工单位在场地硬化施工前28天,应将详细的场地布置图及堆料场硬化设计图报监理人批准,布置图应详细描述场地的地形、地势,黑、水稳拌合站,拌和机、洗料机的布置,对场内道路及排水管、沟也应标注清楚。
2 水稳拌合站拌和场地、堆料场地应予以平整并采用厚度不少于15cm水稳基层+厚度不少于15cm的C20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场坪应中间高四面低,并设置排水盲沟,利于雨水向场外排出,并且排水不至于形成集中冲刷而损毁附近的农林经济作物和房舍构筑物等,水稳拌合站拌和场地、堆料场地的进场道路应该采用厚度不少于15cm的水稳基层+厚度不少于20cm的C3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
3 多种规格的集料储存应以浆砌片石(宽度不少于60cm)严格隔断管理,确保材料不受污染和混合。储料仓外围应用片石砌筑而成,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各档材料间应设置高于2m的硬分隔墙,2m以上部分可采用软隔离,软隔离应采用双层1.5cm厚竹胶板或五合板,并以在分隔墙内预埋的钢管作为支撑,钢管的纵横向间距应小于1米,钢管直径应大于5cm;分隔墙顶面高度应高于料堆坡脚至少50cm以上,料堆形状为梯形。砂石材料堆放时应防止离析。仓内地面形成向外侧的排水坡面,外侧墙体下部预留孔洞排水,保证仓内无积水。 4.2.2.4 安全文明施工
参照4.2.1.4 条执行。 4.2.3 沥青拌合站 4.2.3.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的沥青拌合站应选择在距水稳拌合站2KM以上且主线视线不可及的地点设置,施工总体布置合理,拌和场要选在空旷、干燥、交通便利,并远离工厂、居民区、经济农作物及畜牧业集中的区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2 沥青拌合站距采石场2km以外,沥青拌合站应按每25km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少于1处,且每处场地面积应不小于80亩,并将生活区及工作区分开。
3 施工单位在建设拌合站前,应将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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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站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4.2.3.2 建设规模
1 沥青混合料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合,配置计算机及打印设备,施工SMA路面时应配置纤维添加装置。冷料仓的数量满足配合比需要,通常不少于5个,料仓之间隔板高度不小于50cm,拌和机性能应保持良好,其能力应符合投标时的承诺,不低于320t/h。
2 拌合楼的计量设施通过有关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 4.2.3.3 场地建设
1 施工单位在场地硬化施工前28天,应将详细的场地布置图及堆料场硬化设计图报监理人批准,布置图应详细描述场地的地形、地势,沥青拌合站,拌和机、洗料机的布置,对场内道路及排水管、沟也应标注清楚。
2 沥青拌合站拌和场地、堆料场地应予以平整并采用厚度不少于15cm水稳基层+厚度不少于15cm的C20以上的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场坪应中间高四面低,利于雨水向场外排出,并且排水不至于形成集中冲刷而损毁附近的农林经济作物和房舍构筑物等,沥青拌合站拌和场地、堆料场地的进场道路也应该采用厚度不少于15cm水稳基层+厚度不少于20cm的C30以上的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
3 多种规格的集料储存应以浆砌片石(宽度不少于60cm)严格隔断管理,确保材料不受污染和混合,堆放细集料的硬化场地应搭设蓝色镀锌彩钢瓦雨棚(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雨棚立柱应采用I16工字钢,且周围三面应采用白色彩钢瓦。储料仓外围应用片石砌筑而成,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各档材料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m,宽度不小于60cm的浆砌片石分隔墙,2m以上部分应随着集料的堆高而采用砌砖的方法加高;分隔墙顶面高度应高于料堆坡脚至少50cm以上,料堆形状为梯形,料堆的高度不得高于4米。砂石材料堆放时应防止离析。仓内地面形成向外侧的排水坡面,外侧墙体下部预留孔洞排水,保证仓内无积水。 4.2.3.4 安全文明施工
参照4.2.1.4 条执行。 4.2.4 预制场建设 4.2.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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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合施工合同段预制梁板的尺寸、数量和具体架设要求等选址。预制场除用地特别困难情况并由监理单位批准外,一般不允许设在主线上。
2 施工单位在建设拌合站前,应将拌合站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4.2 建设规模
1 预制场一般设置办公生活区、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预制区、存梁区等。各施工区域布置应合理,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
2 预制场标准化建设的规模,应结合预制梁的数量和预制工期等参数来规定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具体要求如表4.2.4.2。
表4.2.4.2 预制场规模和相关设备配备 内 容 要 求 预制梁片数量一般不少于300片,或满足(片) 合同段全部梁片的生产 至少一座(面积不少于500移动钢筋棚 平方米并满足施工要求) 应与预制时间相匹配,按3台座数量 片/座·月控制 满足起吊吨位需要,至少2吊装设备 台 模板数量(套) 不少于台座数量的1/5 自动喷淋养护不少于0.5×台座数量 设施 横隔板钢筋定位架、钢筋骨必备的施工辅架定位架、横隔板底模支撑助设施 架 其他施工设备 满足施工需要 4.2.4.3 场地建设
1 预制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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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梁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桥梁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 2)加工区、混凝土拌制区均应设防雨棚,并使用厚度不少于20cm的C20混凝土硬化,存梁区地面压实后铺设10cm石屑并设置2~3%坡度,以利排水。运输便道采用厚度不少于20cm的C25混凝土硬化;
3)钢筋加工区存放区设防雨棚,高度满足施工需要;
4)预制场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
5)钢筋及预应力钢铰线存放区应设防雨棚;下部采用20cm×20cm方木支垫,离地高30cm。钢筋加工区与钢筋存放台相邻,便于材料取用;
6)减水剂、压浆用水泥、锚垫板、预应力锚具均存放于材料库房内;减水剂和袋装水泥存放于库房内的存放台上;
7)锚垫板和预应力锚具应按照不同规格型号分别存放于库房内的货架上,并作相应标识。按型号、类别登记入册,以便查询。
2 台座布设:
1)台座基础采用框架式基础,不能用重力式,台座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现浇;预制T梁和小箱梁应采用不少于6mm厚的钢板,其他梁板应采用不少于4mm厚的钢板;T梁端应采用四氟板,其长度应大于30cm。台座长度按每片梁设计长度每端头长出10厘米;台座横向做成水平,纵向按设计预设反拱;
2)存梁区台座混凝土标号采用C25,存梁区混凝土台座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 3)场地内应根据梁片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置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在台座侧面预先设置ф8cm的养生供水管,设置与喷淋设施对接接头。空心板、小箱梁芯孔内应采用喷淋养护方式;
3 模板:
1)T梁、箱梁模板采用标准整体钢模,钢模面板厚度不小于6mm,各种螺栓采用标准化的螺栓,模板应指定专业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出厂前应进行试拼和交工检验,确保模板接缝密合平顺,不漏浆,无错台。
2)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修与保养,每次拆模后应指派专人进行除污与防锈工作。模板在安装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模板的安装进行检查,尤其是梁宽、顺直度、模板各处拼缝、模板与台座接缝及各种预留孔洞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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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4 安全文明施工
1 梁板预制完成后,要及时对梁板喷涂统一标识和编号,标识内容包括预制时间、施工单位、梁体编号、部位名称等。
2 梁板预制完成后,除了加强养护外,要保证稳固、安全存放,严禁拆模后将梁板(尤其是T梁)无支撑存放,应设置稳固的支架,放置梁板侧倾;在存梁场存放也严格设置防倾托架。
3 存梁区要确保干燥无积水,交通顺畅,吊装设备充足、完好,日常保养到位。
4 存梁台座应设置在稳固、干燥的地基上,如遇软基,要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承重横(枕)梁应设在经过承载力检算合格的基础上,周边排水设施完好,通道顺畅。枕梁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要连成整体,不要有横坡。
5 空心板最多存放层数不得多于3层,小箱梁、T梁不得多于2层堆放,并设置必要的侧向支撑。
6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应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应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 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8 预制场标示标牌设置,详见附录。 4.2.5 小型构件预制场 4.2.5.1 一般规定
1 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它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应集中预制。
2 施工单位在建设小型构件预制场前,应将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若利用社会上的小型构件预制场,施工单位在与其签订合同前,应将购置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预制场建设规模、标准等应符合本指南要求,同时监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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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对预制场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理。 4.2.5.2 建设规模
1 为便于集中管理,统一工艺,每个施工合同段应只设置一个或鼓励几个合同段合建一个小型构件预制场。根据施工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数量,规划小型构件预制场面积,一般不小于2000m2。
2 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应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4.2.5.3 场地建设
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全部采用C20砼进行硬化,砼厚度不小于15cm。小型构件预制场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
1 场地布置: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
2 生产区:根据标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应设置振动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一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
3 养护区:采用洒水并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要求覆盖养生7天以上。
4 成品堆放区: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堆码不得超过三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不得超过四层。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开,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5 模板:应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应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砼外观。在周转间隙应有覆盖措施,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砼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S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 4.2.5.4 安全文明施工
参照4.2.1.4 条a)~g)款执行。 4.2.6 施工便道与便桥建设 4.2.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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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证畅通,并与现场的存放场、仓库、施工设备等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密度、载重量等要求;遵循施工平面布置,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
2 便道、便桥宜利用永久性道路和桥梁。桥梁施工便道宜建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次(引入)线。施工主干线尽可能地靠近标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用料地点为原则。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
3 应尽量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便道主干线不宜占用路基,特殊地段必要时可考虑短期占用路基,但应采取临时过渡性措施,尽量缓解干扰。
4 结合地形、地物和现有生活、生产设施,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尽量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困扰。遵循施工平面布置,应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
5 合理保护便道上的古树、大树及珍贵树木,尽量少破坏原生态,将开挖范围内的树木、草根移栽到便道路边或边坡上,并适时在边坡植草、种树。
6 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实施—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 4.2.6.2 建设要求
1 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一般按照公路Ⅱ级进行设计,同时应满足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净度不小于4.5m。
2 根据地形条件,确定平纵线形及路基横断面宽度。便道的最大纵坡不宜大于9%,对于山岭重丘区施工的便道在保证施工车辆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纵坡;挖方和低填方路段,应设置不小于0.3%的纵坡。施工便道边坡坡率不应小于1:0.5。如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不得小于4.5m,每200m范围内,设置一个长20m、宽2.5m 的错车道;设置1.5~2%的横坡。
3 施工便道禁止占用桥台锥坡、涵洞、通道等构造物设置位置,设计单位应将上述位置的临时占地面积计入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将临时占地费用在编制投标控制价时予以考虑。
4 各场(站、区)、桥梁、隧道等主要工程施工的大型作业区进出场主便道,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不得低于:厚度15cm碎石垫层+厚度20cm的C25混凝土的标准,便道两侧应进行植树绿化。
5 施工便道应设边沟或排水沟,较长施工便道应埋设公里桩及百米桩,埋设位置应醒目,桩体大小适宜。按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400米设置一处错车道。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不小于30cm,排水畅通。便道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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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沟地段,埋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或设过水路面,做到排水畅通。
6 便道路面应保持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7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每个项目部最少要配备一台洒水车以用于晴天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4.2.6.3 安全文明施工
1 施工安全要求:
1)便桥桥墩应优先考虑使用钢管桩搭设,钢管桩入土深度应能满足承载力及防冲刷要求,桥台回填部分应采取防水流冲刷措施;
2)桥面高度应满足便桥设计洪水位要求,桥头设置超限标牌,桥面设栏杆扶手,颜色标准统一。施工便桥两侧应设置钢管护栏,高1m,用安全网满铺;
3)应组织专门的便道便桥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对施工便道便桥进行养护。
2 标识标牌设置:
1)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可视镜;
2)施工便道便桥应设置必要的标志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示标志,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道路危险段设置的“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
3)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应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在便道的施工现场一侧设置里程标和半公里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4)各施工便道从起点起依序编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0.8m×0.6m尺寸制作,绿底白字,标明便道序号、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等内容;
5)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便桥两侧设置防坠落护栏,其高度符合相关要求。
3 文明施工:
1)便道修建过程中,相关建筑材料不得污染便道及便桥周边地区,严禁废渣、垃圾等污染农田、林地、水源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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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乡村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工程完工后即应按照协议要求进行补偿或进行修复;
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将施工便道和便桥予以拆除,当地村民要求保留并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的可以保留的,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否则应予以复垦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障。 4.2.7 钢材加工场 4.2.7.1 一般规定
1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应进入雨棚集中加工,原材料和成品(除钢筋笼)应进入雨棚集中存放。钢筋笼和现场拼装的大型构件应垫高、覆盖存放。钢筋加工场地禁止放在主线范围内。
2 每批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均应办理进场手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3 施工单位在钢筋加工场前,应将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7.2 场地建设
1 加工场地采用厚度15cm碎石垫层+厚度15cm的C20混凝土面层硬化;并搭设防雨棚,高度满足设备操作空间(一般不宜小于6.5m),并设置防六级台风的保护措施。
2 根据加工量的大小,将加工场地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模,加工场地面积不小于表4.2.7.2,钢筋加工厂的原材料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应根据需要满足材料的堆放要求。
表4.2.7.2 加工场地规模及面积
加工场地最小规模 加工总量(吨) 面积(m2) 大 t>10000 2500 中 6000≤t≤10000 2000 小 t<6000 1500 3 钢筋棚内需配备数控弯曲机和弯切机等设备,采用机械集中加工箍筋、弯起钢筋等弯曲钢筋。加工后的钢材,应分类堆放并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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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钢筋应进行物理力学性能、冷弯性能、延伸率和可焊性等试验;钢绞线应进行弹性模量、松弛率等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钢筋和钢绞线,严禁使用。对有特殊使用要求的钢材,还应进行化学成份分析试验。
5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外表有严重锈蚀、麻坑、裂纹、结疤、折叠、夹砂和夹层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6 钢绞线表面有润滑剂、油渍和肉眼可见的麻坑,不得使用。 4.2.7.3 安全文明施工
1 加工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
2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应存放在仓库或防雨棚内,并垫高不小于30cm,严禁与潮湿地面接触。
3 钢筋、钢绞线、型钢等钢材不得与酸、盐、油类等物堆放一起。 4.2.8 库房建设 4.2.8.1 一般规定
1 非危险品库房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利用永久性仓库,布置地点应位于平坦、宽敞、交通方便之处,距各使用地点综合距离较近,还应考虑材料运入方式及遵循安全技术和防火规定。油库、氧气库和电石库、爆破物品库等危险品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居民区和既有设施,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并在拟建工程的下风方向。电石库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2 库房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3 钢筋木材库房应布置在其加工厂附近。 4 库房内消防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 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修理。 4.2.8.2 建设要求
1 掺和料、外加剂库房:
1)外加剂库房的面积按照1.5t/m的标准建设;
2)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1.5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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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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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牌进行标识;
3)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尽量靠近拌和机,库房内部采用水泥粉刷,地面采用C15砼进行硬化,然后利用方木或砖砌上搭5cm木板,使外加剂储存离地30cm。外加剂存放应离四周墙体30cm以上;
4)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外加剂调拨台帐,使物资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 2 爆炸物品库: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应储存在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验收区、发货区。贮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置,距离不小于30m。库内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3)库门应为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即由二人负责仓库管理、分别持有锁匙)。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
4)爆炸物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存量不准超过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m。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应不小于0.3m,垫高不小于0.2m,放置雷管时应铺设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应设库外,看守房位置、高度,以能隙望全库和周围情况为准。
3 危险品库: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5m,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4 油品库
1)油库应严格制订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临时周转的桶装油料,应安排专人看护,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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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定消防预案,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
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5 水泥管理:
1)袋装水泥应根据品牌、标号、品种和出厂日期分类存放,并挂牌标示; 2)袋装水泥应入库,地面应干燥,做防水处理;
3)袋装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散装水泥应采用水泥罐储存; 4)水泥应进行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等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水泥,严禁使用;
5)存放超过3个月和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 4.2.8.3 安全文明施工
1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平面布置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值班人员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2 各库房门口设置分区标识牌,各种材料库房内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易燃易爆处应设置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禁止、明示标志,消防器材放置场所应设置提示标志。
4.3 安全生产管理
4.3.1 一般规定
1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应管安全”的原则.
2 施工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3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4.3.2 安全组织机构
1 建设单位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安劳处是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由1名项目经理部领导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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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应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配备满足工程造价每5000万元/人的专职安全员。 4.3.3 安全风险评估
1 对于《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175号)文件中要求应实行风险评估的桥梁和隧道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2 风险评估应贯穿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应考虑: ①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②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③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3 风险评估时应依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频次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违规操作、恶劣环境条件下作业及管理缺陷等,提出对策措施。
4 对重大风险的控制原则是:消除危险、降低风险和采取个体防护。施工项目单位应通过采取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专项整治方案、加强日常控制和检查等方法控制风险。
4.3.4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 各参建单位应将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性工作,使全体参建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1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2 建设单位每阶段应组织职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对主要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监理单位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部门负责人和工区负责人进行培训;施工单位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危险工种、岗位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
3 建设单位对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单位对“三危”(危险工种、岗位、部位)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上岗。国家或安全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聘转岗的各工种从业人员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上岗、转岗作业事前应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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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本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5 任何形式的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计划、教材、考试、考核试卷和成绩评估等培训记录,并报建设单位备案。4.3.5 施工安全管理 4.3.5.1 安全管理内容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 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 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检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 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驻地应有防雷、防风、防火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应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
6 施工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7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4.3.5.2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 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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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指挥人或强迫人给予经济、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参加施工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高空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水上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
3 施工现场安装、拆装特种设备施工机械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应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5 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都应佩戴由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及各施工单位应推行高空作业岗前谈话制定。水上作业应穿好救生衣。
6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9 爆破施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03)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10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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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施工现场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电器,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12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应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13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4.3.6 安全生产经费管理
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控制价限价的1%,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中。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2 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和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监理审查和建设单位备案。
3 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按合同条款进行计量支付。如施工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施工单位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批准、备案后,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定,可预支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10%,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计量中一次或遂次扣回。
安全生产费应按照每月安全检查结果如实计量支付,同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出具凭证,以证明其先前获得支付的安全生产费均已专款专用,否则不予支付。
5 施工单位如出现以下情况,则当月安全生产费不予计量支付: 1)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安全隐患未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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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不执行监理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监理的指令; 4)隐瞒安全生产事故不报;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施工单位仍发生同样的安全隐患。
4.4 劳务队伍管理
4.4.1 一般规定
1 施工单位在进驻工地施工前,应在建设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报送拟劳务分包项目内容和拟组建劳务队伍的名称、资质条件等相关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复后,由监理单位报建设单位备案。未审查批准和备案的劳务队伍,禁止在施工现场作业。
2 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对劳务队伍的审查,在报选劳务队伍名单时,应当将劳务队伍名称、单位基本情况、劳务作业项目、劳务金额、主要技术力量、设备和业绩情况、项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技术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表述,并指明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应当提供原件,如提供原件困难的,可提供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施工单位应认真加以查验。
3 建设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劳务队伍,应及时备案,对材料不全的,应要求其限期补正。建设单位应将备案结果告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
4 经审查的劳务队伍若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确需变更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自行和劳务队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重新选择劳务队伍。需要增加新的劳务队伍时,应按要求重新报审新的劳务队伍名单。
5 劳务队伍进场施工时,施工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作业范围,拟订作业计划,明确劳务计价方式。
6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备案的劳务队伍进行核查,择时检查劳务队伍的作业进展情况。
7 施工单位应对劳务队伍的务工人员、聘用合同进行登记造册,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存查,施工单位应有专门部门管理劳务队伍的合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8 建设单位劳动与安全处负责劳务队伍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
9 监理单位应设立劳务队伍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劳务队伍及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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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 4.4.2 劳务队伍准入
4.4.2.1 劳务队伍应当是合法设立的单位,且具有相应的劳务作业经营范围,对零星工程中需要临时雇请农民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可以直接雇请农民工进行劳务作业,但应签订雇佣合同,及时支付工资。
4.4.2.2 项目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借劳务分包为名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假借引进劳务队伍为由将工程肢解分包给个人施工。
4.4.2.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在项目施工时承接劳务业务:
1 依法设立的专门劳务单位,经营范围中有相关劳务项目;
2 具有与劳务分包项目相关联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正常经营的施工企业;
3 企业虽未办理资质登记,但具有公路建设方面的从业经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且至少具备三名以上公路、桥梁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参与管理,并有相应的劳务设备;
4 经当地有权部门认可的省外劳务队伍。
4.4.2.4 劳务队伍签约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向劳务队伍释明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的要求。施工单位及其劳务队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具承诺书,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4.2.5 施工单位应严格把关从事危险作业岗位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劳务人员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县级以上或正规体检中心的健康证明,施工单位将证明集中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和备案。凡患有不宜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疾病的劳务人员禁止上岗施工。
4.4.2.6 施工单位应禁止雇用严重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的劳务人员。 4.4.2.7 施工单位应严格加强对劳务人员有效证件或身份的审查,防止使用童工、负案在逃犯等劳务人员。
4.4.2.8 从事特殊技术作业岗位的劳务人员,应持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单位应严格审查其资格和证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和备案,禁止无证上岗。 4.4.3 劳务队伍管理
4.4.3.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分包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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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对项目承担全部责任。
4.4.3.2 施工单位对劳务作业进行分包时,应择优选择施工能力较强的劳务队伍,并采取有效措施全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4.3.3 施工单位对劳务进行分包时,禁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禁止采用上交管理费等方式进行劳务作业分包。
4.4.3.4 施工单位和劳务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各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并遵守廉政和环保有关规定;技术、管理人员不能缺位,违者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4.3.5 施工单位按劳务项目类别进行分类管理、指导、控制、服务,以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4.4.3.6 劳务队伍应按合同要求及劳务项目配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劳务设备。所使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和项目合同文件的要求。
4.4.3.7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及其劳务队伍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一般为月度检查,与工程检查同步进行;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日常巡视检查或抽查,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考评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 是否合法经营,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2 劳务队伍的选择及使用是否按相关规定办理; 3 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是否规范、有效; 4 农民工工资是否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5 其他方面的执行情况。
4.4.3.8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要求违规单位整改。违规单位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执行整改通知并将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给予适当的处罚。
4.4.3.9 对建设单位的检查,受检单位应主动配合,对检查记录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确认,对于无故拒绝签认的受检单位,建设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适当处罚。
4.4.3.10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驻地、施工现场等,公开举报电话和设置投诉信箱,认真受理、调查和处理有关劳务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的投诉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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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1 以借劳务分包或以引进劳务队伍为名,对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的,建设单位可以清退施工单位,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没收和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4.3.12 对工程项目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按合同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处罚,直至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清除出场。
4.4.3.13 对不按本办法规定选择劳务队伍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可以按违规分包金额的3%~5%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到位。
4.4.3.14 施工单位违规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的,除责令施工单位与该劳务队伍解除合同外,并处施工单位10万元~50万元罚款。
4.4.3.15 劳务队伍或施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备案登记的,取消其劳务资格,责令施工单位与其解除合同,对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50万元的罚款。
4.4.3.16 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除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外,可在项目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由建设单位报请省交通主管部门在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进行通报。交通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可以取消其在江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
4.4.3.17 对处罚决定,施工单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经建设单位批准,处罚决定可暂缓执行,但整改措施不能停止。对复议决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执行。
4.4.4 劳务人员培训
4.4.4.1 施工单位及其劳务队伍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生产技能、安全质量知识、劳动纪律、维权程序等进行培训。
4.4.4.2 施工单位在驻地建设时,应建设1所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务工人员业余学校”, 项目经理任校长,对教学负总责;项目总工负责课程安排等具体教务并授课;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外聘专家任教员。并配备黑板、桌、椅等教学设备,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分批进行岗位培训。 4.4.4.3 “务工人员业余学校”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质量安全技术要点交底。
2 操作工艺技能培训及质量知识学习。 3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 危险源辨识和紧急避险、自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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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与心理、健康教育。 6 劳动纪律和责任。
7 劳务人员的权利和维权措施。
4.4.4.4 施工单位在每次培训前,应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并将课程表、授课记录、学员签到单等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备案。
4.4.4.5 施工单位的每个作业班组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应组织召开“班前会”,根据作业环境有重点的向劳务人员介绍当天施工作业应注意的工作重点、安全事项等。
4.4.4.6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主动参加施工单位举办的劳务人员培训班,必要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和指导,并开展经常性的“班前会”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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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地试验室
5.1 基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心试验室或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的试验室参照执行。
2 工地试验室应按《关于发布江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质资字[2009]19号)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室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和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要经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当地省级以上计量单位检定后才准使用,同时试验室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非标仪器设备均有自检自校方法。
3 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室应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监控,应制定相应的监管计划并做好监管记录。
4 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由建设单位按照《江西省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核准、核准结果报省站备案。试验检测机构(母体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并填写“备案登记表” ,由母体检测机构初审后报建设单位核准并填写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情况汇总表,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工地试验室,由建设单位向省站提出书面备案申请;通过备案的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印章由建设单位统一刻制、发放。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名称也采用相同的内容。
5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及时填写使用和维护记录,使用记录上应有使用时间,仪器状态、试验项目、操作人员、样品编号等基本信息。
5.2 人员配备
表5.2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置情况表 试验监理单位 人员 施工单位 总监办 驻地办 配备 第57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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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持上职称,持试试 验检测验检测工程工程师资格师资格证 证 不少于2人,不少于2人,具备中级职具备中级职称,持试验称,持试验检检测师资格测师资格证 证 不少于5人,不少于6不少于3人,其中助工不试验人,均持有均持有试验少于2人,均员 试验员资员资格证 持试验员资格证 格证 备注:以上试验人员不含试验工、总监办、施工单位需配1~2名试验工。
5.3 驻地建设
5.3.1 工地试验室的选址 5.3.1.1 选址原则
1 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 2 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
3 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5.3.1.2 工地试验室选址由施工单位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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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不少于10室总人 人数 具有中级试验以上职称,室主持试验检任 测工程师资格证 不少于3试验人,具备中工程级职称,持师 试验检测师资格证 不少于6人 不少于8人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5 工地试验室
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5.3.1.3 安全要求:
1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2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4 应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
5 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设置大门。出入口设置专职保卫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6 租赁地方房屋当试验室的,租赁的房屋应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应达到办公要求。
7 工地试验室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功能区都应配备不少于10个灭火器。
5.3.2 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
5.3.2.1 试验室应至少配备1辆带四轮驱动车辆。
5.3.2.2 试验室应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具备网络通信条件。
5.3.2.3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试验室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通电、通水、通电话除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总监办、施工单位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m2,驻地办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m2,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小于60m2。
5.3.2.4 试验室房屋应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应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试验室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5.3.2 工地试验室各试验场所面积最低要求 水沥沥功标泥青青能水土集力样准办混原混区 泥工 料学品养公凝材合类室 室 室 室 室 护室 土料料别 室 室 室 室 第59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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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要20求15 20 15 15 18 10 18 20 ~25 30 (m2) 备注:1)路面施工单位可将土工室改为无机结合料室,路基施工单位可不设沥青原材料室、沥青混合料室,全桥施工单位可不设土工室,有特大桥的施工单位标准养护不小于30 m2 ;2)各功能区之间应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3)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应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4)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5.3.2.5 做好检测室的合理布局。试验室各室面积应满足相应试验项目的要求(具体见上表),水泥、沥青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应分别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各试验功能区的工作台设置、给排水系分布、水电安装应安全合理,且满足工作流程的特点。具体应落实以下几项要求:
1 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满足工作负荷要求的专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2 试验过程产生振动的功能室宜设置在一起,试验过程需要使用隔振要求较高的精密仪器的功能室应远离振源功能室;
3 一个试验项目需要使用多个功能室的,功能室之间距离不宜太远; 4 功能室室内设备应本着优化试验工作流程、减少功能室内的人流与物流的交叉、整体摆放和谐美观、同时作业不至于造成相互干扰等原则进行平面布局布置;
5 办公室及功能室外悬挂或张贴有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
6 办公室内墙体上应悬挂工地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及人员配置图。条件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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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地试验室可将主要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同时上墙,但应注意布局协调、美观;
7 办公室应在墙体合适位置张贴工地晴雨表、人员考勤表、工程形象进度图、人员去向表等图表;
8 办公区域内办公桌、资料柜等布置摆放要合理;
9 办公室宜安装空调,为检测人员提供全天候的工作环境;
10 功能室内主要设备旁边墙体上应悬挂统一规格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1 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设施,如喷湿装置、温控装置、抽湿装置、防振动装置等。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区域应有环境条件要求标识及限入标识。试验室要加强对环境条件尤其是温湿度环境的监控,水泥、沥青操作间、标准养护室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对于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准养护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两个温湿度表;
12 各功能室电源插头应高出地面100cm以上,防止冲洗时进水漏电,电线布线应套管,不得裸露;
13 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cm~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cm~80cm之间,台面宜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台下可根据操作台结构设置储物隔柜,储物隔柜立面应采用统一材料遮挡,保持美观;
14 功能室的温湿度记录、仪器使用(运行)记录悬挂在对应仪器背面墙体上,离地150cm左右;
15 各功能室均应设置自来水水池,水池布置应适用、美观。水泥砼室地面宜设置带排水槽且下垫钢板的水泥混凝土拌和池,方便试验操作及场地清洗;
16 标准养护室地面上要设置环形水槽,便于室内水排向室外。标准养护室内应设置试块养护架。养护架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条件,其高度不宜高于150cm,分层搁架应镂空处理,保证试块养生效果;
17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安装大功率通风橱或排气扇; 18 水泥、沥青操作间,标养间应配备干、湿温度计;
19 试验室应配办公自动化设备,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20 资料室应配备专用金属柜,应具备防潮、通风条件。 5.3.3 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要求
5.3.3.1 监理单位设备配置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能够适应工程内容及规模相关要求,监理单位标准见表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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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3.1 监理单位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标
准 项目 规格名称 要求数量 单总监驻地位 办 办 1 1 1 1 1 1 / / 1 1 1 / 60 20 各1 1 各5 土工设备 试验仪器(配1.0 KN、套 1 1 CBR7.5KN、30KN压力环) 2 自动击实仪(STDJ-3型) 部 1 3 手动重型击实仪 套 1 4 土壤标准筛 套 1 5 数显液塑限测定仪 套 1 6 烘箱(大1M3,小0.6M3) 台 各1 7 轻型动力触探仪 套 1 8 弯沉仪(5.4m) 套 1 9 干燥器(有色硅胶) 台 1 10 只 1 比重计(100ml) 11 自动震筛机 台 1 12 手动脱模器 台 1 313 环刀(200cm) 只 60 314 环刀(1000cm) 只 20 (φ15、φ套 各1 15 灌砂筒及托盘20) 16 微波炉(测含水量用) 台 1 17 袋 各5 新、旧标准砂 称量设备 第62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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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数量 项单规格名称 总监驻地目 位 办 办 感量台 1 1 静水电子天平1 0.1g称量5000g 感量0.01g台 1 2 电子天平1 称量2000g 感量0.1g称台 1 3 电子天平1 量5000g 感量0.001g台 1 4 电子天平1 称量500g (可用电池)感台 1 5 电子天平1 量1g称量20kg 感量10g称量台 1 6 磅称 1 50Kg 感量1g称量台 2 7 药物天平 1 1000g 水泥检测设备 1 水泥负压筛析机 台 1 1 2 水泥净浆搅拌机 台 1 1 3 水泥标准稠度仪 套 1 1 4 自动勃氏法水泥比表面台 1 1 仪 行台 1 5 水泥胶砂搅拌机1 星式 伸台 1 6 水泥胶砂振实仪1 臂式 7 电动抗折试验机 台 1 1 8 水泥标准养护箱 台 1 1 9 安定性沸煮箱 台 1 1 10 水泥胶砂试模 个 6 6 11 雷式夹及雷式夹测定仪 个 12/1 12/1 40×个 1 13 胶砂抗压试验夹具1 40㎜ 量筒(精度1ml、量程14 1000 、500、100、50、个 各2 各2 20、5ml) 15 水泥抗压试验机(300KN) 台 1 1 水泥砼及集料试验检测设备 第63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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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数量 项单规格名称 总监驻地目 位 办 办 1 水泥砼振动台(磁吸式,台 1 1 1m2) 2 砼强制式搅拌机 台 1 1 3 砂浆强制式搅拌机 台 1 1 4 砼坍落度仪 个 2 2 5 砂浆稠度仪和分层度仪 台 各1 1 万能材料试验机6 (WE-100B)(准确度1台 1 1 级) (准确度1台 1 7 2000KN压力机1 级) 8 碎石标准筛 套 2 1 9 砂标准筛 套 1 1 10 粗集料压碎值仪 套 1 1 11 细集料压碎指标值仪 套 1 / 12 针片状规准仪 套 3 3 13 砼抗压试模 个 30 30 14 砼抗折试模 个 12 6 15 李氏比重瓶 套 2 2 16 砼贯入阻力仪 台 1 / 17 游标卡尺 个 2 2 18 水泥砼回弹仪 台 2 2 19 砂浆抗压试模 个 12 12 20 钢筋冷弯冲头 组 1 1 21 钢筋标距仪 台 1 1 22 砼含气量测定仪 台 1 / 第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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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数量 项单规格名称 总监驻地目 位 办 办 23 集料软弱颗粒试验仪 台 1 1 24 砼标养室(恒温、恒湿,1 自动喷淋恒温水) 间 1 25 抗渗仪 台 1 / 26 抗渗试模 个 12 / 沥青试验 1 针入度仪(数显) 台 1 1 2 低温延度仪(数显) 台 1 1 3 自动软化点试验仪 台 1 1 4 沥青布氏动力粘度试验台 1 / 仪 5 闪点仪 台 1 / 6 低温恒温水浴 台 1 1 7 恒温水浴 台 1 1 8 旋转薄膜加热烘箱 台 1 1 9 秒表 只 1 1 10 电炉(2000W可调温) 只 3 2 11 沥青标准粘度试验仪 台 1 / -30至+100℃)只 3 12 温度计(3 分度0.5℃ 0至+200℃)分只 4 13 温度计(4 度0.5℃ 0至+100℃)分只 2 14 温度计(2 度0.1℃ 沥青混合料试验及集料试验 1 1 沥青抽提仪 台 1 马歇尔试验仪(彩显带打印) 2 大型(φ152.4×95.3)台 各1 各1 和 标准(φ101.6×63.5) 第65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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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1
规格名称 马歇尔击实仪(电动数显) 大型(φ152.4×95.3)台 各1 和 标准(φ101.6×63.5)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台 1 真空最大理论密度仪(竖台 1 向振动,双筒) 沥青燃烧炉 台 1 无机结合料试验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台 1 灰剂量测定设备(含全套台 1 试剂) 无侧限抗压试模 只 18 液压电动脱模器 台 1 反力框架(400KN) 个 1 液压千斤顶(1000KN) 台 1 自动砂当量测定仪 台 1 集料洛杉矶磨耗机 台 1 细集料粗糙度(流动时间台 1 法)测定仪 隧道试验 收敛仪 台 1 锚杆抗拔仪 台 1 激光断面仪 台 1 电动锯石机(双刀片) 台 1 混凝土取芯机(可固定在台 1 墙面上) 手持式混凝土取芯机(φ台 2 10cm) 测量及其它现场检测仪器 全站仪 台 1 第66页,共120页
要求数量 单总监驻地位 办 办 各1 1 1 1 / 1 18 1 / / 1 1 1 1 1 / / / 1 1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5 工地试验室
项目 规格名称 2 对讲机 3 自动安平水准仪 (带水4 车拖式路面取芯机箱) 5 路面构造深度测定仪 6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7 电阻式数显温度计 8 红外温度计 9 连续式平整度仪 10 新标准路面水份渗透仪 11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 12 镀锌层厚度测定仪 13 标线厚度测定仪 14 千分尺(球头) 要求数量 单总监驻地位 办 办 台 4 4 台 2 2 台 1 / 台 1 1 台 1 1 台 3 1 把 2 1 台 1 / 台 1 1 台 1 / 台 1 1 台 1 1 台 1 1
备注:1)隧道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仅有隧道合同段
的监理单位配置,有改良土的监理单位应另配石灰有效钙镁含量测定设备(直读式测钙仪及全套试剂);2)试验室人员除满足强制性条件外,还需配备2名及以上试验工;3)监理单位的仪器设备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配置,但不得少于或低于上述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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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 施工单位设备配置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能够适应工程内容及规模相关要求,施工单位标准见表5.3.3.2。
表5.3.3.2 施工单位测试仪器设备标准 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单全般路仪器、设备名称 道位 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土工设备 1 1 自动击实仪(STDJ-3部 1 1 1 型) 手动重型击实仪 套 1 1 1 土工标准筛 套 1 1 数显液塑限测定仪 套 1 1 1 烘箱(大1M3、小台 各1 各1 各1 各1 0.6M3) 微波炉(测含水量用) 台 1 1 1 1 轻型动力触探仪 套 1 1 1 弯沉仪(5.4m) 套 1 1 1 环刀(200cm3) 只 80 80 环刀手柄 个 15 15 环刀(1000cm3) 只 20 20 干燥器(有色硅胶) 个 1 1 1 1 ¢15灌砂筒及托盘 套 4 3 2 第68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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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单全般路仪器、设备名称 道位 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2 ¢20灌砂筒及托盘 套 新、旧标准砂 袋 各5 新5 各5 各5 称量设备 静水电子天平 感量台 1 1 1 1 0.1g称量5000g 电子天平 感量0.01g台 1 1 1 1 称量2000g 电子天平 感量0.1g台 1 1 1 1 称量5000g 电子天平 感量0.001g称量500g 台 1 1 1 1 电子天平(可用电池) 台 1 1 1 1 感量1g称量20kg 电子天平(可用电池) 1 感量1g称量20kg 台称 感量5g称量台 1 1 1 1 15kg 磅称 感量10g称量台 1 1 1 1 50kg 药物天平 感量1g称台 1 1 1 1 量1000g 水泥检测设备 自动勃氏法水泥比表套 1 1 1 1 面积测定仪 水泥负压筛析仪 套 1 1 1 1 水泥净浆搅拌机 台 1 1 1 1 第69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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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水泥标准稠度仪 水泥胶砂搅拌机 行星式 水泥胶砂振实仪 伸臂式 电动抗折机 水泥标准养护箱 安定性沸煮箱 4×4×16㎝ 雷式夹及膨胀值测定仪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个 台 胶砂试模 4×4×16个 ㎝ 胶砂抗压试验夹具 40个 ×40㎜ 量筒(精度1ml、量程1000、 500、100、50、套 20、5ml) 水泥抗压试验机台 1 (300KN) 水泥砼检测设备 水泥砼振动台(磁吸台 1 式) 砼强制式搅拌机 台 1 坍落度筒 个 4 砂浆强制式搅拌机 台 1 砂浆稠度仪 台 1 第70页,共120页
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全般路道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12、 12、 12、 1 1 1 1 4 4 4 4 1 1 1 1 2 2 2 2 1 1 1 4 1 1 1 1 1 4 1 1 1 1 1 1 1 1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5 工地试验室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容积筒 1000KN万能试验机(准确度1级) 2000KN压力机(准确度1级) 碎石标准筛 砂筛 压碎值仪(配金属标定筒) 摇筛机 针片状规准仪 砼抗压试模 砼抗折试模 李氏比重瓶 容量瓶 游标卡尺 水泥砼回弹仪 钢筋标距仪 钢筋冷弯冲头 3m直尺 维勃稠度仪 混凝土贯入阻力仪
套 台 台 套 套 套 套 套 个 个 套 套 把 台 台 组 把 台 台 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全般路道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60 60 60 9 6 6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1 1 1 1 1 第71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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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单全般路仪器、设备名称 道位 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干湿温度计 台 2 2 2 2 砼标养室(恒温、恒湿、间 1 1 1 1 自动喷淋恒温水) 沥青试验 针入度仪(数显) 台 1 低温延度仪(数显) 台 1 自动软化点试验仪 台 1 沥青布氏动力粘度试台 1 验仪 低温恒温水浴 台 1 恒温水浴 台 1 旋转薄膜加热烘箱 台 1 秒表 只 2 电炉(2000W可调温) 只 2 温度计(-30至+100℃)只 3 分度0.5℃ 温度计(0至+200℃)只 10 分度0.5℃ 温度计(0至+100℃)只 2 分度0.1℃ 沥青混合料试验及集料试验 离心式抽提仪 台 1 马歇尔试验仪(自动带打印) 各1 大型(φ152.4×95.3) 台 标准(φ101.6×63.5) 马歇尔击实仪(电动数台 各1 显) 第72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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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大型(φ152.4×95.3) 标准(φ101.6×63.5)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台 真空最大理论密度仪台 (竖向振动,双筒) 千分表 个 自动砂当量测定仪 台 集料洛杉矶磨耗机 台 细集料粗糙度(流动时台 间法)测定仪 集料软弱颗粒试验仪 台 沥青燃烧炉 台 无机结合料试验 路面强度试验仪(配台 1.0、7.5、30KN压力环) 灰剂量测定设备(含全套 套试剂) 无侧限抗压试模 只 液压电动脱模器 台 反力框架(400KN)及个 千斤顶 测量及其它仪器 全站仪 台 1 对讲机 台 4 自动安平水准仪 台 3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台 1 仪 第73页,共120页
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单全般路道位 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1 4 3 1 1 1 4 1 1 1 1 1 1 1 26 1 各1 1 4 3 1 1 4 3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5 工地试验室
分类要求标准 含一隧单全般路仪器、设备名称 道位 桥路面路类 基类 基类 类 无核密度仪(沥青路面台 1 用) 路面车拖式取芯机 台 1 路面构造深度测定仪 台 1 新标准摆式仪 台 1 电阻式数显温度计 台 3 红外温度计 把 4 连续式平整度仪 台 1 新标准路面水份渗透 1 仪 隧道试验设备 手持式混凝土取芯机台 3 (φ10cm) 砼取芯机(可固定在墙台 1 面上) 激光断面仪 台 1 锚杆拉拨器 台 2 收敛仪 台 4 抗渗仪 台 1 抗渗试模 个 24 电动锯石机(双刀片) 台 1 备注:1)有石灰改良土的路基施工单位应配备石灰、水泥剂量测定设备及石灰有效钙镁含量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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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仅列出对申请人试验检测设
备的最低要求,要求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需要配置,但不得少于和低于上述设备配置。
5.3.3.3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精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应满足试验规程相关要求,且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标定和校准。必要时,试验室还应配备必要的试验辅助器具及工具;
5.3.3.4 试验室主任应组织对专项设备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满足要求,及确保试验人员生产安全;
5.3.3.5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试验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安装。设备需要安设基座与其固定的,应在试验室建设时根据布局设计设置基座,基座顶面应保持水平,待设备就位调平后采用地脚螺栓进行固定,设备离墙至少保持70cm距离。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如水泥胶砂振实台,应为不与其他建筑物直接相连的混凝土台(台高40cm,体积0.25m3,重量约600kg),周围存在振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5mm厚橡胶垫。
5.3.3.6 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金属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网,采用防护网时网眼尺寸不宜大于1cm×1cm,使用的防护网应既保证安全、方便操作,同时美观大方。 5.3.4 试验室工作环境
试验室工作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泥室温度控制18℃-22℃,相对湿度大于50%(安装空调);水泥养护箱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控制大于90%,养护水温度(20±1)℃,水泥应采用专用水槽竖直放置养护,将同一工作日制作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标号水泥分别养护。
2) 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20±1)℃,相对湿度大于95%。试件应放在支架上,间隔10~20mm,不得抽水直接冲淋。
3) 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恒温恒湿试验室有空调和去湿机;
② 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③ 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材料和物质的存储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有措施保证予以满足,避免材料和物质的损坏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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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标识、标牌
1应在试验室的醒目位置,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
2 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
3 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示,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 4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帐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检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全部应上墙。
5 各种标志牌按矩形定制,具作尺寸详见附录。
5.4 试验室管理
5.4.1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1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检查认定。建设单位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2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驻地办初审、总监办复审后报建设单位。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总监办初审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或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建设单位检查认定。
3 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4 建设单位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 5 经建设单位认定后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6 试验室建设验收及过程检查控制见表5.4.1-1、表5.4.1-2。
表5.4.1-1 试验室建
设验收表 检序查 检查内容 号 项目 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第76页,共120页
监理单位处验情况 建设单位情况 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工地建设标准) 5 工地试验室
组织1 机构设置 人2 员配置 试验仪4 器设备配置 试验用房5 和试验环境 1.有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 验室设立的授权书,母体试验室是否有对其工地实验室完成的监管计划、监管记录等; 2.办公区、生活区; 3.有组织框图、人员分工表,人员符合约定且满足工作需要 1.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 作需要; 2. 试验室主任是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经过母体授权、有聘用合同; 3. 其他试验检测人员配备数量及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证书情况 4.主要人员实际在岗时间大于95%; 5.人员变更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6. 检测人员持证率应达到100% 1.符合合同约定且满足工 作需要; 2.应有拟投入检测和试验设备一览表,建立设备档案,仪器设备标定率100%,标定状态标识明显,保证运转正常; 3.试验室平面布置得到项目管理单位的认可 1.试验室布局合理,用房采 用砖混结构或拼装式活动房屋,标准养护室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条件,水泥、沥青室有空调; 2.水泥室、力学室、土工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分开设置; 3.有专门的办公资料室和样品封存间,并按照要求存放样品; 4.工作台高76—80cm,仪器台面高60cm,台面宽度70cm,所有工作台面应铺贴瓷板;电线采用PVC胶管,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6.办公室应邻近工作间且不得住宿,面积不小于20m第77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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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7.压碎的混凝土试件等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 规章制6 度制订情况 操作规7 程上墙情况 技术8 规范配备 1.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试 验室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程、试验等台账的建立和健全 2. 收样、留样运转体系(是否建立相应规章制度) 1.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2.试验检测负责人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3.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样品管理制度 5.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6.安全管理制度; 7.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度; 1.具有现行有效的试验规 程、技术规范、国家(部颁)标准等技术资料; 2.各种试验检测表格; 第78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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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9 料整理 技10 术考核 1.试验报告检测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做到四个一一(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对应,按照规定频率试验; 2.资料发放登记清晰; 3.各类制度完备,台账清晰、准确 4. 试验报告主任签字是否为授权后的试验室主任 1. 考核实际操作过程(操作规范性、完整性和技术熟悉性) 2. 提问或问卷,随机抽查试验检测人员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日期:
表5.4.1-2 试验室日常检查
表
施监工理建检单单设序查 位位单检查内容 号 项自处位目 检验情情情况 况 况 1.授权委托书、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标1 等符合规定; 志 2.试验区域、有毒有害物体存放处所设置禁止、指令标志符合规定; 第79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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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2 验室 试验 3 人员 试验 4 设备 3.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置提示标志符合规定; 4.废旧物品存放区设置明示标志符合规定 1.检测室的布局; 2.水泥、沥青检验室和标准养护室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并正常工作,标养室、标准养护箱的温度、湿度等是否正常 1.资格、职责划分 2. 主要人员实际在岗时间大于95%; 3.人员变更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4. 检测人员持证率应达到100% 1.机械设备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2.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3.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各类试验设备定期标定、检查 5. 试验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第80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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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5 环境 样品 6 管理 试件7 管理 1.水泥、沥青室温度控制; 2.水泥混凝土、砂浆试件养护室温度控制; 3.检测室的检测环境条件 4.有无在试验室堆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1.样品预留房屋设置和标示; 2.样品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 3.易燃、易潮和有毒样品隔离存放,明显标记 1.水泥砼、水泥试件养护条件符合要求,标示清晰; 2.建立水泥砼、水泥试件的试验日期台帐,台帐中应明确标号、使用部位,生产厂家、制件时间、试验时间等基本信息; 3.钢筋、土、砂、石、沥青、沥青混合料标示清晰,分类放置; 4.水泥做好防潮处理; 第81页,共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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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8 管理 1. 试验报告检测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做到四个一一(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仪器使用记录)对应,按照规定频率试验;分类收集整理,目录编写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2.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及时签认、归档; 3.试验依据准确 4.试验报告主任签字是否为授权后的试验室主任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日期: 5.4.2 试验与检测
1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2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部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3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进行,并送到具体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 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应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5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6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管理:
1)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建设单位规定的格式。 2)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应记录在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本上,原始记录统一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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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水笔填写,要求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画改”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3)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账。
4)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5)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6)各种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5.4.3 试验样品管理
1 样品在检测后应予部分保留,以备复查核实,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试验负责人报告。
2 应配备专门的样品间或样品柜(架)来储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示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的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卫生、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3 试验用有毒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4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试验样品应分开存放、保管和养护,并各自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5.4.4 其他
1 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在中标后30天内应全部到位,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标定和临时资质申请。
2 工地试验室安装完成,需经计量认证部门对各类检测设备进行标定。完成自检、开始运作前,需经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验收并签署同意使用意见。
3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作规程应上墙。
4 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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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
5 工地试验室检验项目不得超过验收时提报的检验范围。对不能试验的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试验的,应选择项目管理机构认可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机构。
6 试验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根据工程任务特点进行职责的合理划分。试验室所有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都应持证上岗,并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贯等组织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
7 试验人员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则制度,并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应定期标定检查。 5.4.5 试验室文明施工
1 试验后的废弃料应统一回收,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2 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
3 试验室室内环保应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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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标识牌
A.1说明 A.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项目现场标准化管理,促进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的制作、安装和设置标准。 A.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各项工程。 A.1.3 引用标准
GB/T15565 GB23 GB24
图形符号、术语
安全色 安全标志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0001.1
GB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Z158 GB5768 A.1.4 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应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A.1.5 材料
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板、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料。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应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疵病。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呈圆滑状,带有毛边处应打磨光滑。 A.1.6 形状与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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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圆形。
矩形标志牌尺寸(长×宽)一般为300×400、400×300、600×800、800×600、1500×1000、1500
×2000、2000×1500、2500×2000;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和500。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不得影响明示效果。 A.1.7 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3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3并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
标志中的文字均采用黑体。 A.1.8 构造与安装
标志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应连接可靠。支撑件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并考虑美观要求,可选用槽钢、角钢、工字钢、管钢等材料。标志应安装稳固,满足抗风、抗拔、抗撞击等要求。不需要使用支撑件的标志,可直接悬挂、粘贴于附着物上。 A.1.9 设置位置
标志的设置位置应合理醒目,应能使观察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读、有必要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 设置的安全文明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当采用悬挂方式安装时,在防护栏上的悬挂高度宜为800;当采用粘贴方式时,应粘贴在表面平 整的硬质底板或墙面上,粘贴高度宜为1600;当采用竖立方式安装时,支撑件要牢固可靠,标志距离地面高度宜为800。高度均指标志牌下缘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视现场情况确定。 A.1.10 检查与维修
应经常检查标志的状态,保持清洁醒目、完整无损,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A.1.11 本图册中所标的尺寸单位均为mm。 A.1.12 其他
便桥便道的相关标志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执行。标志的其他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A.2 室外标识牌
A.2.1 基地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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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施工、监理单位基地应在大门口显著位置挂有“××项目经理部”或“××监理办公室”的标牌,标牌使用铜板制作,面积不小于50×70cm。 A.2.2 施工现场标牌:
a)工程概况牌(参考):尺寸3.2m×1.9m,蓝底白字,镶白边,铝板制作、字使用反光膜制作,牌柱采用镀锌钢管,露出地面部分大于3米,立于标段起点处,标牌内容:工程名称、合同总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目标等。
工 程 概 况平面示意图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目标:工期:施工负责人:监理负责人:
b)施工现场标牌(参考):大小(1.5m×0.9m),标明施工段落(部位),有关责任人(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施工队长)、关键工序操作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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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标牌 施工段落(部位) 施工负责人: 现场技术员: 现场监理: 关键工作操作手: 计划完成时间: c)公里桩及百米桩:公里桩采用混凝土预制,露出地面部分尺寸40cm×60cm,白底红字,标明桩号;百米桩大小30cm×20cm,牌柱可插入土中,标明桩号、填土高度,所有标牌设置在便道内侧路基外。
K0+000填土高度:公里桩百米桩K0+000填土高度:公里桩88
百米桩
A.2.3 隧道施工现场
隧道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下表所示。
表A.2.3 隧道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
尺寸cm 序 颜色、字体要标识内容 设置标识名称 (长×号 求 及要求 位置 宽) 进入隧道根据各自 1 彩门 - - 施工特点制作 现场前 蓝底白字、不隧道200×2 工程简介牌 - 小于40号150 洞门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安全保障体200×隧道3 小于40号- 系 150 洞门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质量保证体200×隧道4 小于40号- 系 150 洞门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施工组织体200×隧道5 小于40号- 系 150 洞门 字、宋体 6 施工平面图 400×蓝底白字、宋按两块隧道
150 工程立体效7 果图 8 文明施工牌 9 消防保卫牌 10 入场须知牌 安全警告警11 示牌 施工区域名12 称标识牌 13 进洞须知牌 200×150 200×150 200×150 200×150 60×50 体 白底彩图 蓝底白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 200×蓝底白字、宋150/字 体 200×150 蓝底白字、宋体 14 操作规程 80×60 白底红字 200×150洞门 的牌制作 隧道- 洞门 隧道- 洞门 底部应标隧道有火警电洞门 话119 隧道- 洞门 按国标制各作作 业点 ×××承隧道建×××洞顶 隧道 隧道- 洞门口 设置在机- 械设备或作业90
范围处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A.2.4 大型桥梁施工现场
特大桥、大桥及中桥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A.2.4 大型桥梁施工现场标识牌标准 尺寸cm 序 颜色、字体要标识内容 设置位标识名称 (长×号 求 及要求 置 宽,) 进入桥根据各自1 彩门 - - 梁施工特点制作 现场前 蓝底白字、不200×2 工程简介牌 小于40号- 桥头 150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安全保障体200×3 小于40号- 桥头 系 150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质量保证体200×4 小于40号- 桥头 系 150 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施工组织体200×5 小于40号- 桥头 系 150 字、宋体 91
400×6 施工平面图 150 工程立体效7 果图 200×150 200×8 文明施工牌 150 按两块蓝底白字、宋200×150体 的牌制作, 白底彩图 - 桥头 桥头 蓝底白字、宋- 桥头 体 蓝底白字、不底部应标200×9 消防保卫牌 小于40号有火警电桥头 150 字、宋体 话119 200×蓝底白字、宋10 入场须知牌 - 桥头 150 体 安全警告警按国标制各作业11 60×50 - 示牌 作 点 水中桥设置在河堤上×××承横桥方施工区域名200×蓝底白字、宋12 建×××向,旱称标识牌 150/字 体 大桥 桥设置在桥下顺桥方向 92
设置在机械设13 操作规程 80×60 白底红字 - 备或作业范围处 设置在蓝底白字、宋见附后表14 材料标识牌 60×50 材料堆体 5 放处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A.2.5 预制场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A.2.5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 尺寸cm 序 颜色、字体标识内容 设置标识名称 (长×号 要求 及要求 位置 宽) 进入根据各自1 彩门 - - 预制特点制作 场前 蓝底白字、200×2 工程简介牌 不小于40- 场内 150 号字、宋体 93
安全保障体3 系 质量保证体4 系 施工组织体5 系 200×150 200×150 200×150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 场内 - 场内 - 场内 400×6 施工平面图 150 工程立体效7 果图 200×150 200×8 文明施工牌 150 200×9 消防保卫牌 150 200×10 入场须知牌 150 11 安全警告警
按两块蓝底白字、200×150宋体 的牌制作, 白底彩图 - 场内 场内 场内 场内 进入预制场前 各作蓝底白字、- 宋体 蓝底白字、底部应标不小于40有火警电号字、宋体 话119 蓝底白字、宋体 - 94
- 按国标制60×50
示牌 12 操作规程 80×60 白底红字 混凝土配合13 比牌 150×120 蓝底白字、宋体 水泥(砂)蓝底白字、14 80×60 浆配合比牌 宋体 蓝底白字、15 材料标识牌 60×50 宋体 业点 设置在机械设- 备或作业范围处 见附后表设置5,填入用在拌红色字体 和楼 见附后表搅拌5,填入用机旁 红色字体 材料见附后表堆放5 处 作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A.2.6 一般结构物施工处
小桥、涵洞、挡土墙等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下表所示。
95
表A.2.6 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 尺寸cm 颜色序 标识名标识内容及(长×字体设置位置 号 称 要求 宽) 要求 每一作业蓝底点设一块,施工标白如:小桥、1 120×100 见附后表5 识牌 字、涵洞、档宋体 墙、护坡等部位 合同段起讫点标识牌标准如下表所示。
A.2.7 合同段起讫点
表A.2.7 合同段起迄点标识牌标准 尺寸颜色序 标识cm 标识内容字体设置位置 号 名称 (长及要求 要求 ×宽) 公示蓝底在每一合同牌 200×白见附后表1 段的起讫位(监150 字、5 置各设一块 督牌) 宋体 A.2.8 拌和站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A.2.8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 序 标识名尺寸 颜色标识内容及要设置96
号 称 混凝土1 配合比牌 水泥(砂)浆2 配合比牌 材料标3 识牌 A.2.9 施工便道
(长×字体求 宽,cm) 要求 蓝底见附后表5,150×120 白字、填入用红色字宋体 体 位置 设置在拌和楼 蓝底见附后表5,搅拌80×60 白字、填入用红色字机旁 宋体 体 蓝底60×50 白字、宋体 材料见附后表5 堆放处 施工便道标识牌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A.2.9 便道标识牌标准 尺寸 颜色、序 标识内容及标识名称 (长×字体要号 要求 宽,cm) 求 设置位置 便道蓝底白起、便道起、终点字、不终点××便道 及经过的主1 80×60 小于60及与标识牌 要工程地点;号、宋其它须双面标识 体 道路交叉97
处 98
A.3 禁止标志
表1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具有明火设备或高 温的作业场所,如: 各种焊接、切割等 动火场所 禁止放易燃物 禁2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用电设备或线路检 修时,相应开关处 禁止合闸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禁3 不允许攀爬的危险 地点,如:有危险 的建筑物、构筑物、 设备处 禁止攀登 99
表1(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抛物易伤人的地点, 如:高处作业现场、 深沟(坑)等 禁止抛物 禁5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事故或对人 员有伤害的场所, 如:高压设备室、 配电房等入口处 禁止入内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对人员具有直接危 险的场所,如:危 险路口、吊装作业 区、输送带下方、 预制梁架设区等处 禁6 禁止停留 100
表1(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7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有乙类火灾危险物 质的场所,如:氧 气、乙炔存放区, 油罐存放处及其他 易燃易爆处 禁止烟火 禁8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应急通道、安全通 道及施工操作平台 等处 禁止阻塞 禁9 禁止曝晒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使用氧气、乙炔等 易燃易爆物处所 101
表1(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10 禁止掉落焊花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跨越通航河道、铁 路、公路等施焊场 所 禁11 禁止翻越 防护栏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邻近既有线的防护 栏 禁12 禁止倾倒垃圾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102
表1(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13 禁止排放油污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禁14 禁止向水中 排放泥浆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水上施工作业场所 禁15 5 执行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 (以限速5公里为例) 执行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 场内道路设 置5公 里 限速牌 103
表1(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5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禁16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拌和站、加工场、 制梁场(预制场)、 现浇梁等现场的出入口、 重点部位 施工重地 闲人免进 禁17 机房重地 闲人免进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拌和站、制梁场 (预制场)的控制 室和发电机房、抽 水机房等处 禁18 锅炉重地 闲人免进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锅炉房入口处 104
A.4 警告标志(如表2)
表2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有可能发生触电危 险的电器设备和线 路,如:配电箱(柜)、开关箱、 变压器、用电设备 处 警1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当心触电 警2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有吊装设备作业的 场所 当心吊物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由于弧光造成眼部 伤害的各种焊接作 业场所 警3 当心弧光 105
表2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警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火灾的危险 场所,如:可燃性 物质的储运、使用 等场所 当心火灾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机械卷入、 轧压、碾压、剪切 等机械伤害的作业 场所 警5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具有坑洞易造成伤 害的作业地点,如: 预留孔洞及各种深 坑的上方等处 警6 当心坑洞 106
表2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警7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落物危险的 地点,如:高处作 业、立体交叉作业 等的下方 当心落物 警8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塌方危险的 地段,如:边坡及 土方作业的深坑、 深槽等场所 当心塌方 警9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产生有毒有害气 体的场所 当心有害气体中毒 107
表2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安装要求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警10 易造成脚部伤害的 作业地点 当心扎脚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坠落事故的 作业地点 警11 当心坠落 警12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2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人员伤害的 场所及设备等处 注意安全 108
表2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黄底黑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警13 当心落石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落石的地带,如路基砌筑边坡等处 警14 当心碰头 尺寸为400×300 黄底黑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施工现场狭小低矮 通道处 保护森林注意防火 警15 保 尺寸为 1500×2000/字 (以\"保\"字为例) 红底白字 详见附录C.7 竖立 详见说明 临近林区施工场所 109
表2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黄底黑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警16 高压危险 施工场所变压器、 高压电力设备等处 警17 前方施工 减速慢行 尺寸为800×600 黄底黑字 详见附录C.5 竖立 详见说明 跨越(邻近)道路 施工处 警18 尺寸为800×600 黄底黑字 详见附录C.5 竖立 详见说明 场站出入口及工点 路口处 进入施工现场 请减速慢行 110
A.5 指令标志(如表3)
表3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伤害脚部的作业 场所,如:具有腐 蚀、灼热、触电、 砸(刺)伤等危险 的作业地点 指1 应穿防护鞋 指2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发生溺水的作业 场所 应穿救生衣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头部易受外力伤害 的作业场所 指3 应戴安全帽 111
表3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指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造成人体紫外线 辐射的作业场所, 如:电焊作业场所 应戴防护面罩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易伤害手部的作业 场所,如:具有腐 蚀、污染、灼热、 冰冻及触电危险等 作业场所 指5 应戴防护手套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对眼睛有伤害的作 业场所 指6 应戴防护眼镜 112
表3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安装要求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易发生坠落危险的 作业场所 指7 应系安全带 指8 指9 尺寸为300×400 详见附录B.3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空气不流通,易发 生窒息、中毒等作 业场所 尺寸为600×800 悬挂、粘贴或竖立 施工现场的出入详见说明 口 等醒目位置 详见附录C.6 进入施工现场 应戴安全帽 113
表3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指10 泥浆池危险 请勿靠近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泥浆池防护栏 指11 尺寸为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拌和站、制梁场 (预制场)沉淀池 沉淀池危险 请勿靠近 指12 张拉危险 请勿靠近 尺寸为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制梁场(预制场)、 现浇梁预应力张拉 处 114
表3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附录C.4 安装要求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指13 基坑危险 请勿靠近 桥梁基坑靠便道侧防护栏 指14 应系安全绳 尺寸为400×300 蓝底白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高处作业、临边作 业、悬空作业等场 所 115
A.6 提示标志(如表4)
表4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详见附录B.4 安装要求 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灭火器指示标志 示1 需指示灭火器的处 所 灭火设备指示标志 尺寸为400×300 详见附录B.4 悬挂或粘贴详见说明 需指示灭火设备的 处所 示2 灭火设备 116
A.7 明示标志(如表5)
表5
编号 图形 ××高速公路项目××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1 尺寸为80×120 详见附录C.3 照片 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姓 职 编 名: 务: 号: 袖标 识2 尺寸为400×140 红布白字 详见附录C.2 详见附件 安全帽 详见附录C.1 识3 117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墩号标识牌 识4 直径为500 白底红字红圈 (以A墩为例) 详见附录C.10 A 粘贴(喷涂) 详见说明 桥梁墩位处 制梁台座标牌 识5 06 直径为300 白底 红字红圈 (以06悬挂、粘贴(喷涂) 梁场制梁台座或号台座为例) 参见说明 箱 梁外模处 照附录C.10 分区标识牌 识6 清洗区 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以清洗区为例) 详见附录C.5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清洗区、备料区、 待检区、合格区、 加工区、制梁区、 存梁区等醒目位置 118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5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7 复耕土 堆放处 竖立 详见说明 复耕土存放处 识8 氧气存放处 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氧气存放处 识9 乙炔存放处尺寸为400×3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4 悬挂或粘贴 详见说明 乙炔存放处 119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5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10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废旧物品存放处 废旧物品存放区 识11 弃土场 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以弃土场为例) 详见附录C.5 竖立 详见说明 弃土(渣)堆放处 识12 取土场尺寸为800×600 白底红字 详见附录C.5 竖立 详见说明 取土场处 120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400×300 详见附录C.14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13 机械设 备标识 牌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机修责任人进场日期 编 号操作司机电气负责人 状 态 悬挂、粘贴 详见说明 施工机械设备处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 品名 识14 产地 尺寸为400×300 详见附录C.12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各种材料的半成品、 成品存放区 使用 部位 规格 型号 报告 编号 检验 状态 识15 材料标识牌 材料名称 尺寸为400×300 详见附录C.13 竖立 详见说明 储料区 规格型号进场日期检验日期 生产厂家炉(批)号进场数量检验状态 121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800×600 详见附录C.11 安装要求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16 拌和机及拌和楼操 作室 配合比标识牌 值班人员公示牌 尺寸为800×600 详见附录C.11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施工现场值 班室 识17 识18 安全资格公示牌 尺寸为800×600 详见附录C.5 悬挂 详见说明 施工场地值 班室 122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当日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制作要求 尺寸为600×800 详见附录C.6 安装要求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19 有重大危险源的施 工场所 识20 应急救援流程图 尺寸为1500×2000 详见附录C.7 竖立 详见说明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 场所, 应急联系电话 识21 公示牌 尺寸为1500×2000 详见附录C.7 竖立 详见说明 施工场所 123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为1500×1000 标明施工工艺流程并说明主要参数 详见附录C.7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22 施工工艺流程图 CFG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竖立、悬挂 详见说明 关键工序施工处 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 识23 尺寸为2000×1500 详见附录C.8 竖立 详见说明 既有线施工场地 识24 安全知识宣传牌 尺寸为2000×1500 详见附录C.8 竖立 详见说明 施工场地 124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尺寸一般为 2500×2000 详见附录C.9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 处可根据现场情况 确定尺寸)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25 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站场、 拌和站、制梁场等 重点工程的醒目位 置 工程概况牌 识26 尺寸一般为 2500×2000 详见 附录C.9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 处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尺寸,推荐尺寸见附录)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站场、 拌和站、梁场等重 点工程的醒目位置 识27 工程公示牌 尺寸一般为 2500×2000 详见 附录C.9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 处可根据现场情况 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站场、拌和站、梁场等重 点工程的醒目位置 125
表5 (续)
编号 图形 制作要求 安装要求 设置范围和部位 识28 施工平面布置图 尺寸一般为 3200×1900 详见附录B9 (在大型枢纽等工程 处可根据现场情况 确定尺寸) 竖立 详见说明 桥梁、站场、拌和站、梁场等重 点工程的醒目位置 126
附录B 标志的基本形式
附录B.1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
4000 禁止吸烟 300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
禁止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GB24-1996执行127
附录B.2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
400 0 注意安全 300 警告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
警告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GB24-1996执行
128
附录B.3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
400 必须戴防护手套 300 指令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
指令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GB24-1996执行
129
0
附录B.4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
400 300
提示标志的基本形式标志牌
提示标志的制作要求按《安全标志》GB24-1996执行
130
附录C 标识牌的式样
附录C.1 安全帽
佩带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佩戴红色安全帽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50号 小字为30号
佩带规定:
施工单位管理、现场管理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50号 小字为30号
131
佩带规定:
监理单位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50号 小字为30号
佩带规定:
普通施工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文字标准:
字体:中黑简 字号:大字为50号 小字为30号
附录C.2 安全员袖标
400
140 1
附录C.3 胸卡
80 80 X X
使用规定:
建设、设计、咨询、监理单位人员佩戴红色胸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佩戴蓝色胸卡
标准: 80×120
X X X X 项 目 建设办公室 X X X X 项目 120 120
132
附录C.4 400×3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附录C.5
400 300
800
800×6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800 600
800
133
附录C.6 600×8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附录C.7
600 800
800
×2000类型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1500 2000
800
134
1500
附录C.8 2000×15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附录C.9
2000 1500
800
2500×2000标志牌的基本形式
2500 2000
800
135
附录C.10 墩号牌的基本形式
附录C.11 配合比标识牌的基本形式
配合比标识牌 砼强度等级 施工部位 材料名称 生产厂家 原材料 规格型号 含水率 (%) 检验状态 理论配合比 施工配合比 每m材料用量 (kg)每盘材料用量(kg) 3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里程 水泥 细骨料 粗骨料 施工日期 水 外加剂 掺合料 技术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试验负责人: 136
附录C.12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
附录C.13
(半)成品材料标识牌 品名 产地 规格 型号 检验 状态 使用 部位 报告 编号 材料标识牌
材料标识牌 材料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炉(批)号 进场日期 进场数量 检验日期 检验状态 137
附录C.14 机械设备标识牌
机械设备标识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机修责任人 进场日期 电气负责人 状 态 操作司机 编 号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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