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基本原则及测量计划
1、测量基本原则
⑴地铁工程设计采用三维坐标解析法,故施工测量中将根据设计资料以三维坐标放点。
⑵加密导线点布置在受地铁施工影响之外稳固且能通视的地方,并设标志桩。
⑶施工测量采用主副导线和闭合水准路线的形式进行测设。
⑷施工测量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杜绝人为的错误;严格执行计算、复核、审核制度。
⑸地面、地下控制测量由经理部测量组负责测设,确保贯通误差在容许范围内,并且和临近工程标段进行贯通联测,做好工程测量的相互衔接。
2、测量计划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项目开工前对管段内设计院所交GPS点、精密导线点、二等水准点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限差范围内采用设计值,并根据设计院所交的GPS点位、精密导线点位、二等水准点布设车站、区间平面、高程控制网,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⑴精密导线点和水准基点的复核测量
经理部下设的测量组,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测量技术要求,将周期性对工程沿线4个GPS控制点(GPS14、GPS16),4个地面水准点(BM21、
BM22、BM23、BM24、BM25、BM26)进行复测。
平面控制从两个GPS点GPS12、GPS13作为起始点、通过GPS15加密点S1、S2三点附合到GPS16、GPS17上。以检查平面控制点的正确性。平面控制点(GPS点)复测采用莱卡1201+全站仪利用全测回法对左、右角各测4个测回,测距往返观测各四个测回法测量,对距离进行气象、倾斜等改正,因加、乘常数较小,故不予改正。
地面水准点复测:观测时采用精密水准仪配铟瓦尺进行水准测量,严格按照二等水准测量规范操作往返观测平均值并归算到测区的高程面上,水准测量计算采用严密平差。
复测完后,及时整理出复测成果并报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测。
项目开工后定期对高程控制网和导线控制网进行测量复核(每2个月由项目经理部测量组进行测量复核),严格执行测量多级复核制度,做到层层复核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施工的正确定位。